討論串[請益] 房子遺產贈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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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例查一下就知道了. 有民眾的老爸,在107年1月1日. 買了一間房屋. 112年5月1日,老爸過世繼承完畢. 後因為老爸的貸款無力負擔償還. 在112年9月30日以900萬出售. 出售時,當年的房屋+土地評定現值是400萬. 貸款還有700萬. 問要繳多少房地合一稅. 400萬首先要先用台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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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遺產稅 土地是以公告現值計算,. 房屋是評定現值. 因遠低於市價有節稅優勢. (遺產稅較省 ). 甚至不會課到 這是有可能的. 但房地合一稅實施之後,. 繼承後 ,如果六年內需要再買賣呢?. (依取得時間看新舊制). 因為繼承或贈與. 低價的房產成本導致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但我記得有看過. 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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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各位大神. 不知道從哪邊得知到一個資訊. 如果今天你手上的房子貸款沒有繳完. 當你把他當遺產給自己的小孩的時候. 剩餘的貸款和公告現值 是以哪個為高為基準點作為房子的成本. 大概會有以下3個好處. 1.. 如果房價1000萬. 貸款8成都沒繳. 遺產過戶的時候 會等於1000-8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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