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關於房子持分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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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這個標題呼籲一下. 拜託大家不要在建物共同持分了. 或許大家會以為夫妻各持1/2比較公平. 但其實婚後財產根本沒差. 不管不動產掛誰名下. 未來如果不幸的話. 都可以分. 建物掛持分只有壞沒有利. 以銀行來說. 建物持分真的非常麻煩. 除了要多填一張擔保物申請書. 2個人還要互相作保. 聯徵都要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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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先謝謝大家點進來。. 是這樣,小弟跟老婆在三年前婚前時有共同買一間大樓兩房(貸款中),雙方各持份1/2,貸款也是兩人都貸,之後我們在兩年前結婚。. 目前想要再買一間房(收入支出比計算後還在1/3左右),因爲現在有購買第二戶只能貸款7成的限制,我們就想要將共有的房子過戶到我名下(因爲我身上
(還有6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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