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成立管委會與點交注意事項?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4(4推 0噓 4→)留言8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sixkeeper (烏毛洗螻蟻)時間1月前 (2024/08/17 14:25),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午安呀大家. 最近我姐有買一間新蓋的電梯大樓. 目前在成立管委會的階段. 想請問如果選出來的主委跟建商是親戚關係. 後續在點交財產與檢測設備的時候有可能摸魚過關嗎?. 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裡面是說會會同政府主管機關確認並移交. 這樣好像又不用太擔心?. 反正政府人員也會檢查移交內容與程序?. --

推噓2(2推 0噓 3→)留言5則,0人參與, 1月前最新作者H2 (超級噴火龍X)時間1月前 (2024/08/17 15:3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想太多. 建管處的最好有空幫你滿慢監交. 基本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理條例. 上面定義的移交. 就是把相關文件資料移交給管委會. 然後把水電、機械設施、消防設施. 及各類管線這四大項跑一下證明功. 能正常可以用,就是移交了. 覺得怕主委混水摸魚,. 那你就自願去負責公設驗收移交,. 扛一下責任應該不
(還有1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