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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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ghigo (あなだすぎです)時間19年前 (2006/08/04 21: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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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P 500 ART 31. 除非L/C另有規定. 否則THIRD PARTY 文件ACCEPTABLE. 所以如果L/C沒有規定說第三者文件不能接受. 提單的SHIPPER不用與L/C受益人一致.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47.162.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lung (waz)時間19年前 (2006/08/03 10: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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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大大~~. 客人開的L/C上所顯示Beneficiary的地址. 要是與FORWARDER CARGO RECEIPT上所顯示SHIPPER地址不同긊這樣押匯會不會有瑕疵呢?因為有人跟我說不會,有的說會~~不太清楚. 所以請有經驗的大大告訴我一下~~. 3Q. --. 發信站: 批踢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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