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ucy780812 文章被檢舉不實一案

看板job (工作徵人)作者 (Stress stress stress)時間7年前 (2017/09/27 21:42), 7年前編輯推噓9(908)
留言17則, 10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板友lucy780812(資方) 為動物醫院 所貼之徵人文章 被檢舉未確實勞健保 資方說明 檢舉人為剛離職員工 該員工工作六日即離職 來不及保勞檢保 轉貼法條如下: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入 會、到訓當日填具加保申報表寄(送)至本局辦理加保。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投保單位 將加保申報表送交保險人(本局)或郵寄之當日零時起算。郵寄之當日,以原寄郵局郵戳 為準。 投保單位非於勞工到職、入會、到訓之當日列表通知保險人者,除依本條例第72條 規定處罰鍰外,其保險效力之開始,均自通知之翌日起算。 所以員工報到當日即應辦理勞健保。 但是 該動物醫院並未於勞工報到當日辦理,所以才會來不及。 故 這六日內確實未保勞健保,該貼文內文具不實資方之言論。 另板友Joyic 聲稱他才是該動物醫院的負責人,也坦承來不及投保是該機構的疏失。 向板主懇求由他承擔不實資方的罰則。 (Joyic聲明其他員工有保勞健保。) 因此判決 Joyic "不實資方 永久水桶"。 請各位資方貼文朋友,引以為鑑,一定要員工報到就職"當日"就辦理勞健保。 以上說明 cin敬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6.175.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506519733.A.9B3.html ※ 編輯: cin (211.76.175.171), 09/27/2017 21:48:31

09/27 22:33, 7年前 , 1F
推版主
09/27 22:33, 1F

09/28 00:14, 7年前 , 2F
推版主
09/28 00:14, 2F

09/28 00:14, 7年前 , 3F
推~做過人事後聽到來不及保的藉口都翻白眼
09/28 00:14, 3F

09/28 00:17, 7年前 , 4F
口氣還很大說員工不清楚規定、不追究,是誰不清楚?
09/28 00:17, 4F

09/28 00:21, 7年前 , 5F
借此文問一下,我以前剛離職上一家老闆說他沒空退保
09/28 00:21, 5F

09/28 00:22, 7年前 , 6F
要我請下一家老闆晚一點再幫我入保。請問工作可以
09/28 00:22, 6F

09/28 00:23, 7年前 , 7F
晚退保嗎?如果下一家正常入保重疊會怎樣嗎?
09/28 00:23, 7F

09/28 01:47, 7年前 , 8F
我記得可以重複保吧?
09/28 01:47, 8F

09/28 02:00, 7年前 , 9F
辛苦了
09/28 02:00, 9F

09/28 07:51, 7年前 , 10F
勞保重複保是沒關係
09/28 07:51, 10F

09/28 08:56, 7年前 , 11F
我認為不實資方應該修正永久禁貼才對 在這裡終桶又
09/28 08:56, 11F

09/28 08:57, 7年前 , 12F
不會在ptt使用有什麼太明顯的影響 桶誰跟本也沒差
09/28 08:57, 12F

09/28 08:58, 7年前 , 13F
但不實資方是整間公司名譽的問題 確定不實應該以公
09/28 08:58, 13F

09/28 08:58, 7年前 , 14F
司為基準禁貼才是
09/28 08:58, 14F

09/28 14:34, 7年前 , 15F
爽…
09/28 14:34, 15F

09/29 03:50, 7年前 , 16F
才不是來不及保咧,動物醫院都要自己去加公會,資方
09/29 03:50, 16F

09/29 03:50, 7年前 , 17F
才沒在管你勞健保
09/29 03:50, 17F
文章代碼(AID): #1Powgrcp (job)
文章代碼(AID): #1Powgrcp (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