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台北大學教務處徵高教深耕學士級專任助理已刪文

看板job (工作徵人)作者時間3周前 (2026/03/30 13:30), 編輯推噓-1(010)
留言1則, 1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1/1
【公司名稱】 國立台北大學教務處 【工作職缺】 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專任助理(學士級),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工 作表現及計畫申請情況而定)。人員報到後並依本校聘僱人員管理辦法或聘僱人員工作規 則試用3個月。 【工作內容】 (一)辦理跨領域學習相關業務(含學分學程/微學程、程式設計相關課程等),及協辦高 教深耕分項計畫中與跨領域學習相關之資料彙整與管考、經費核銷等。 (二)辦理部份學系學生之註冊、成績、學籍等業務;及英文畢業證明書申請、中文畢業證 書補發。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以上學位。性別、科系不拘,但以教育、行政或外語相關 科系為優先考量。 (二)熟悉Windows操作環境,具備Microsoft Word/Excel/PowerPoint基礎應用能力(包含 文件編輯、表格建立、簡報製作)。 (三)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及團隊合作、細心且抗壓性高、文字表達能力佳。 (四)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曾執行過高教深耕計畫或教育部委辦與深耕計畫相關之專案計 畫者尤佳。 (五)持有全民英檢、多益、托福等英檢證明具英語會話能力者尤佳。 (六)仍在學就讀者請勿投件。 【工作地點】 台北大學教務處(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行政大樓3樓) 【工作時間】 上午8點至下午5點,依本校職員差勤管理實施要點辦理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日期按比例計算) 【公司薪資】 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辦理,學士級每月薪資新台幣36,300元 【需求人數】 1人 【聯絡人/連絡方式】 教務處陳以瑋秘書,02-86741111轉66098。 -應徵方式 (一)應徵人員應於115年4月8日(星期三)前,備齊上述應備文件,紙本以限時掛號方式 (郵戳為憑)郵寄至本校教務處(23741 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 151 號「教務處收」); 或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yiwei@mail.ntpu.edu.tw。 ----應備文件--- 1.履歷表一份(含自傳)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一份 3.相關能力或工作經驗證明影本一份。 4.信封或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教務處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應徵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相關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其他備註】 (一)應徵者請先詳閱課務組、註冊組網頁了解其工作內容概況。 (二)本次徵才得視情形增列備取1-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三個月內(含 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內離職者)有效。 (三)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 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 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 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 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6.194.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774848602.A.A29.html

03/30 15:07, 3周前 , 1F
標語
03/30 15:07, 1F
文章代碼(AID): #1foWfQef (job)
文章代碼(AID): #1foWfQef (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