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臺師大教育學院行政人員職務代理人

看板job (工作徵人)作者 (唉~)時間1小時前 (2026/05/22 09: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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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行政人員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辦理各項教育學院國際交流活動及國際化業務 協助公共事務中心校友活動業務 其他交辦事項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1.工作經歷:不拘 2.學歷:大學以上 3.語文條件:具備英語能力中級(B1級)以上(B1級應達全民英檢中級或TOEIC 550分,【請參考CEFR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須檢附英檢證明文件或成績 單) 4.擅長工具:Office 365 5.其他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碩士學位。 2.熟稔電腦文書處理、基本網路等各項操作,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公文處 理為佳。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院院辦公室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早上八時至下午五時,前後半小時彈性打卡,午休一個半小時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8天 ※一定要有數字。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學士起薪36,230元,碩士起薪40,493元 ※行政院勞動部於115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9,500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9500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1 【聯絡人/連絡方式】 馬先生,danielmack@ntnu.edu.tw,02-77495465 【其他備註】 1.簡歷表之撰寫表格請至下述網址下 http://hr.ntnu.edu.tw/download/d1-8-12.odt 2.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進行面談與筆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 3.本聘案增列備取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 2 個月,俾利後續遞補作業。 4.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缺,預計自即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之前一日止。 5.另依本校 108 年 1 月 30 日師大人字第 1081001592 號函示,曾有下列情事之一 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 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 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 為,有終止 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 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2.1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779411701.A.C6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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