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選擇權啦 (1)

看板learnyf (自學 自我學習)作者 (angel)時間20年前 (2005/02/25 09:1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douch (誰可以教我選擇權)》之銘言: : 怎麼看都看不懂 : 教一下啦... 何謂選擇權? 選擇權(英文為option)跟期貨一樣也是衍生性契約,契約的賣方允諾買方在未來的某一 特定日或特定日之前,有權力以特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的標的物. 標的物可以是股價 石油價格 黃金價格 等等.. 選擇權又分買權和賣權,交易策略基本上來說可以分買買權 買賣權 賣買權 賣賣權 1.買買權是指未來特定時間有權利買進你當初設定的標的物 2.買賣權是指你買一個賣標的物的權利,未來特定日期有賣此標的物給買買權的人的權利 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要求履約之權利;n賣方賺取權利金,負擔履行契約之義務。 同理賣買權和賣賣權,不同的是賣方式義務不是權利 暫且不論複雜的圖表和其他複雜交易模式ex跨式... 簡單以股票選擇權來說,當你預期台積電股價會站上80元,你可以買履約價格80元以下的 買權,假設56元,當股價超過56元+權利金時你就有賺,利潤是=台積電現在股價-(履約價格+ 權利金),理論上來說對方(賣買權)有買一張台積電的股票以56元賣給你的義務,而你的權利可以 選擇買或不買,當然你要買才會賺,且利潤理論上是無限大!!如果 台積電沒有站上56元反而跌至30元,你以56元買 進台積電股票會造成虧損(因為現貨價格只有30元),因此你可以選擇不買,只損失權利金 所以最大損失是權利金!! 選擇權買方取得權利而需賣方承擔義務之代價,即為選擇權之價值,也就是權利金, 買方繳交權利金之後,可持有權利一直到期限屆滿,期間不須支付其他金額. 相對的,你也可以買賣『賣權』。例如你覺得台積電會跌價,就可以去買一個『賣權』 ,在到期日內以約定的價錢將商品賣出,一旦價格低於56,你還是可以用56的價錢 賣給賣賣權的人。對方一旦收了權利金,無論價格如何,他一定得履約。對你來說, 最大的損失頂多就是如果手機價格高過56,你就不賣,權利金也拿不回來。 PS以上記憶如有誤,歡迎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3.143 ※ 編輯: casavona1004 來自: 210.85.13.143 (02/25 09:46)
文章代碼(AID): #127dmnqZ (learnyf)
文章代碼(AID): #127dmnqZ (learny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