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個應該要插管了喔?!....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librainsky (Libra in the sky)時間17年前 (2008/07/25 14:43)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6/18 (看更多)
※ 引述《mk (阿九上任20天股市跌千點!)》之銘言:
: 1.sign DNR沒有法律效用...
: 2.如果我是當科,如果認為病人插管後,將深部的痰抽一抽,On Ventilator讓
: Respiratory muscle休息一段時間後,還有拔管的可能的話...
: 我會強制插管,不管家屬說啥...
: 理由 --> 病人還有機會,家屬根本不懂,多說無益
: 這類家屬只要看到人還活著,有機會拔管,插管之後,只要病人意識可以
: 變清楚(因為Saturation變好),根本不會怎樣...
:
: 以上是我的意見...
其實我還是一直有疑問
到底能不能告這些拒絕插管的家屬蓄意謀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177.187
推
07/25 16:0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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