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棄遊民於廟宇 法院判賠家屬14萬元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悠悠蒼天此何者哉)時間16年前 (2009/07/17 02:48), 編輯推噓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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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717/17/1n7dr.html 發生在去年5月一位遊民重病路倒,被送到他曾積欠醫藥費的高縣旗山廣聖醫院,後來因 為家人無力照顧,院方竟聽從男子意願將他送到廟宇棄置,男子隔天昏迷送醫,4天後喪 命。檢方認定院長李嘉惠遺棄致死,但擔心起訴會使醫療院所以後不敢收窮病患,日前予 緩起訴,不過須賠償家屬14萬餘元。 被醫院當做人球的遊民,去年五月被醫院丟棄間廟宇前面,附近居民看不下去最後將昏迷 的他送醫,隔了4天他沒了性命,當時家屬與院方各說各話。 醫院院長李嘉惠解釋說:「警察局的警員陪同我們到他(家屬)家裡,他哥哥說我也沒辦法 收他,你自己處理。」 家屬則說:「要給我們一兩天時間,我不是不付醫療費,我是要先找社會局,院方也應該 把病患醫好。」 貧困的病患成了人球,檢警介入調查,檢察官認為家屬拒收形同拋棄病患有失道義,另一 方面認為院方觸犯遺棄致死罪,但因兩人曾積極聯絡家人及社福單位,因此將院長與專員 兩人予以緩起訴,不過須賠償家屬14萬元。對於判決結果坦然接受,這也意味著醫院間接 承認作法有缺失。(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8.240

07/17 04:48, , 1F
這案子秘辛很多哩,不過還沒定讞我先別亂說話比較好 :P
07/17 04:48, 1F

07/17 06:01, , 2F
應該不單純.. 看起來像是家屬先丟掉病人的..(保留中)
07/17 06:01, 2F

07/17 07:04, , 3F
李組長眉頭一皺,覺得案情並不單純~~~~~
07/17 07:04, 3F

07/17 09:26, , 4F
e04.....
07/17 09:26, 4F

07/17 09:57, , 5F
e04 =1
07/17 09:57, 5F

07/17 09:58, , 6F
打錯了~是+1 XD
07/17 09:58, 6F

07/17 12:52, , 7F
院方哪來的遺棄罪? 又沒血緣關係? 怎麼算都家屬遺棄罪吧
07/17 12:52, 7F

07/17 14:35, , 8F
病患是自行坐計程車離院的, 下車後卻無人認養無家可歸
07/17 14:35, 8F

07/17 16:43, , 9F
奇怪,病人都AAD了,醫院硬收不算妨害自由?
07/17 16:43, 9F

07/17 18:12, , 10F
這也意味著醫院間接承認作法有缺失......
07/17 18:12, 10F

07/17 18:13, , 11F
所以道歉=認錯就對了 難怪有人說: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07/17 18:13, 11F

07/17 20:26, , 12F
我猜跟刷卡也有關係啦...
07/17 20:26, 12F
文章代碼(AID): #1ANtOFLi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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