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撞成植物人 板橋公所只願賠5年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一期一會)時間15年前 (2010/09/21 18:12),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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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Cc81NU4 ] 作者: yukiko (咩咕哩喵)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撞成植物人 板橋公所只願賠5年 時間: Tue Sep 21 17:52:21 2010 撞成植物人 板橋公所只願賠5年 http://tinyurl.com/2u6d6ar 〔記者楊國文、蔡偉祺/台北報導〕「植物人壽命較短,平均剩餘壽命為5年?」想以此 作為賠償的標準,法官可不採信! 北縣板橋市公所清潔隊員洪玉蓮駕駛資源回收車,與騎機車的53歲林姓婦人碰撞,林婦傷 重變成植物人,家屬訴請國賠,板橋市公所竟主張「植物人壽命較短,平均剩餘壽命為5 年」,加上林婦酒後騎車、家屬求償過高等理由拒賠。但高等法院認為,本案是洪女超車 不當肇禍,「平均餘命5年」的主張也無根據,判板橋市公所應國賠林婦一家人838萬,本 案仍可上訴。 板橋市公所表示,昨天剛收到判決書,將會再和律師討論,但只要有上訴空間,仍會上訴 。板橋市公所解釋,家屬以內政部統計的平均餘命做為賠償請求,但考量植物人情形不同 ,所以才會引用相關資料,提出「植物人平均餘命5年」的看法。 林婦家屬指控,洪玉蓮於96年7月16日駕駛資源回收車執行公務,在板橋環河路不當超車 ,以致小貨車後車身與林婦的機車車頭撞擊,造成林婦變成植物人,訴請板橋市公所應國 賠905萬。 公所引14年前醫學數據 板橋市公所表示,事發後林婦被測得酒測值0.19,屬酒後騎車,拒絕國賠。而且,林婦已 經是植物人,免疫能力低,易遭感染及併發症,生命較一般人處於危險狀態,5年後死亡 率是95%,林婦家屬頂多能請求5年看護費用,並向法官提出85年台灣省醫師公會、中華 民國神經學學會函覆最高法院一件民事判決的資料做為佐證。 法院駁斥 改依29年計算 高院合議庭認為,林婦酒測值未超過酒駕標準,認定林婦無過失。且林婦若在完善的養護 中心接受照顧,餘命不一定較一般人短,法官另外函詢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台灣神 經學學會等不同單位,也無植物人平均餘命相關統計,再依「96年台灣地區簡易生命表」 女性部份餘命標準,認定應國賠林婦29年看護等費用,最後判決國賠林婦733萬(含看護 費500萬)、林婦3名女兒各35萬,共838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78

09/21 18:13, , 1F
植物人的平均餘命應該是比常人來得短,如果有合適資料,也許
09/21 18:13, 1F

09/21 18:14, , 2F
以後會比較少看到三千萬判決?...雖說幾百萬也是不少錢...
09/21 18:14, 2F
※ 編輯: daze 來自: 140.112.212.178 (09/21 18:15)

09/21 18:35, , 3F
酒駕還能獲賠
09/21 18:35, 3F

09/21 20:57, , 4F
如果家屬當初是告醫生治療太慢疏失導致的話......
09/21 20:57, 4F

09/22 01:06, , 5F
家屬真的告錯人 告到醫生遇到仇醫的法官機率大得多
09/22 01:06, 5F

09/22 12:45, , 6F
告醫生穩贏的 告駕駛的太笨
09/22 12:45, 6F

09/22 13:02, , 7F
現在車禍仇殺都嘛是去告醫院沒治好, 還回來告肇事者實在太笨!
09/22 13:02, 7F

09/22 13:34, , 8F
或許他們試過但是失敗再轉頭告駕駛?
09/22 13:34, 8F
文章代碼(AID): #1Cc8Jp9B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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