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的稅 不公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23/today-o6.htm
醫師的稅 不公平
◎ 賴佑哲
以前,當實習醫師穿上白袍,用世界醫學會「醫師誓言」莊重的宣誓時,那種珍貴和奉獻
的心情,現在已經隨著楊志良的個人想法,連白袍一併被剝奪了。
楊志良不是醫師卻當上衛生署長,他當然不懂醫師的傳統和尊嚴。楊志良認定醫院和醫師
只有僱傭關係,日前,賦稅署根據他的看法,要求目前以駐診拆帳的執行業務所得報稅的
醫師,今年起統統改為薪資所得。
國稅局說,醫院主張和醫師的關係是駐診拆帳,開扣繳憑單給醫師時,把醫師的所得歸類
為「執行業務所得」行之多年;根據賦稅署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醫師可扣除所得
百分之廿的費用。但是,財稅署和衛生署聯手,將醫師變成傭人,改為薪資所得後,只能
扣除十萬四千元的薪資扣除額。
有所得,就要繳稅。醫師的問題不在繳稅。律師可以自行執業也可以受僱,也可以合夥執
行業務。結構師、土木技師也和建築師一樣,可以受僱也可以執業。難道只有醫師最顧人
怨?
賦稅署原本就是要想盡辦法多收稅供政府花費,假如財稅署是強盜,楊志良卻是幫忙剝下
衣服的幫助犯。現在,邱文達能把白袍還回來嗎?
(作者專任醫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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