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師:若拒急診 病情惡化誰負責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6/6252654.shtml
【聯合報╱記者張嘉芳/台北報導】 2011.04.04 03:33 am
健保局擬修改急診診察費給付,非緊急患者診察費等同一般門診。醫師表示,急診檢
傷分類需在短時間裡做判斷,只能決定患者看診順序,無法判斷需不需要急診;一旦
疾病惡化,誰來負責?
「病人來急診,醫師不能拒絕。」台北長庚醫院急診主治醫師黃集仁說,急診五級檢
傷分類,主要看患者呼吸窘迫程度、血液循環、意識情況、體溫、疼痛程度、生命徵
象穩定與否,區分為五等級,決定醫師看診順序。
黃集仁說,第一級最嚴重,需立刻復甦急救,其次依序為危急、緊急、次緊急與非緊
急,列為第五級的非緊急急診患者,建議候診時間約兩小時。
台灣急診管理學會理事長陳日昌坦言,確實有極少數民眾貪圖方便,或因門診掛不到
號,情願多付錢改看急診,被歸為急診第五級,但不多見。以林口長庚急診為例,第
五級患者約占一成,高達七成患者都屬第一至三級,健保局不能用檢傷分類解決急診
壅塞問題。
「來急診的人,通常都是較緊急的情況。」陳日昌說,檢傷分類只是初步分類,就算
初判不緊急,也不敢保證是輕症,仍要用到急診設備與檢查。他強調,即使醫師最後
要患者到門診,也是診斷後的建議,健保局不能事後諸葛,改用門診診察費來支付第
五級急診。
馬偕醫院急診醫學科主任張文瀚指出,疾病千變萬化,初步檢傷後就勸輕症患者改掛
門診,恐引起不必要的醫療糾紛。他說,曾有老人家急診,說不出哪裡不舒服,照了
心電圖,才發現是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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