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民沒錢住院暴斃 檢:續診治不會死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用心)時間14年前 (2011/06/02 20:53), 編輯推噓8(10217)
留言29則, 2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遊民沒錢住院暴斃 檢:續診治不會死 2011-05-31 中國時報 【李忠憲、張翠芬/綜合報導】  遊民陳春長因細故跟另兩位遊民爭吵,結果持酒瓶打昏王姓女子,重傷另一位男遊 民沈崑山。沈經送北市馬偕醫院急救,可能因沒錢付醫藥費出院,後因天氣太冷加上出血 性休克和呼吸衰竭死亡。案經板橋地方法院審結,將打人的陳依重傷害致死罪判七年八月 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春長(卅七歲)與沈崑山及王姓女子都是在三重中興橋下出沒的遊 民。今年一月廿八日晚上,三人在堤防上飲酒,為了小事情吵起來,陳竟拿起玻璃酒瓶把 王女敲昏,再朝沈頭部重擊七、八下;沈倒地後,陳內心感到不安,立刻通知警消到場將 兩人送北市馬偕醫院急救。  身受重傷的沈崑山疑似沒錢付醫藥費,只好在隔晚自行辦理出院,到三重台北橋下 活動中心大門外休養,豈知寒流來襲,加上他頭部傷口持續出血,導致出血性休克及呼吸 衰竭死亡。  承審法官認為,陳只因細故就持酒瓶重毆朋友,造成一死一傷,顯見力道相當重, 惡性不輕,所幸坦承犯行。死者死因經法醫鑑定,與毆打、頭部挫傷貧血及冷天氣相關, 死亡方式疑為他為,但他殺責任應較輕微,最後判七年八月有期徒刑。  檢方私下透露,依沈當時的狀況,其實醫院不應該讓他出院,如果繼續診治,沈應 該不會因此死亡。  不過,馬偕醫院表示,沈姓病人是在一月廿八日晚上十點多經一一九送急診,當時 病人說是遭人打傷、左眼瘀青,頭部傷口血流不止。緊急傷口處置,同時進行抽血、X光 、頸椎、骨盆腔、腦部等電腦斷層掃描等檢查,檢查結果並沒有顱內出血現象,病人生命 徵象穩定,醫院安排在急診留院觀察。  馬偕表示,並沒有向病人收取任何醫療費用,而是由急診社工師主動協調業務課處 理費用,病人是在情況穩定下隔日出院。但社工之後接獲三重分局的轉告,病人出院後又 遭人打傷,轉到其他醫院逝世。馬偕強調,對病人的處置上沒有任何瑕疵,請外界勿作任 何不實指控或汙蔑。  三重警方表示,沈某再度被送醫時,已沒有生命跡象,至於從馬偕出院後是否再遭 人毆打,警方並無資料。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1053100121.html 一人一信請檢察官公開住家收容遊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1.24

06/02 21:03, , 1F
檢座這麼好心慈悲 全國遊民應該馬上送進他家避免冷死餓死
06/02 21:03, 1F

06/02 21:07, , 2F
照他這種講法所有生病的人都別出院,這樣就都不會死了
06/02 21:07, 2F

06/02 21:08, , 3F
科科 醫院以後又要增加一個功能:遊民收容中心
06/02 21:08, 3F

06/02 21:40, , 4F
檢察官正式宣布:以後看病免錢,收錢沒醫德!!!!!!!!!
06/02 21:40, 4F

06/02 21:44, , 5F
應該以後頭部外傷都送給那位檢座醫吧
06/02 21:44, 5F

06/02 21:44, , 6F
幹他X的 搞屁啊 你付醫藥費醫院就收啊 幹 連責任在政府都
06/02 21:44, 6F

06/02 21:45, , 7F
搞不清楚 當什麼檢查官 這種狀況最有用的是社工吧
06/02 21:45, 7F

06/02 21:45, , 8F
馬偕不是已經算是老是給遊民醫免費的地方了嗎 還想怎樣.
06/02 21:45, 8F

06/02 21:46, , 9F
遊民好像可以轉給市立醫院收住院??
06/02 21:46, 9F

06/02 21:46, , 10F
如果檢察官真的這樣講 可以告他汙衊醫院嗎?
06/02 21:46, 10F

06/02 21:46, , 11F
支持馬偕告檢察官!
06/02 21:46, 11F

06/02 21:51, , 12F
如果檢察官早點把這些惡德醫師都關進監獄 沈某就不
06/02 21:51, 12F

06/02 21:52, , 13F
會死了 叭叭叭叭!!!!~~~
06/02 21:52, 13F

06/02 21:54, , 14F
如果繼續診治,沈應該不會因此死亡…這種話是修哪一種法
06/02 21:54, 14F

06/02 21:55, , 15F
或哪位老師教的邏輯會講得出口的呢?
06/02 21:55, 15F

06/02 21:59, , 16F
以後開放檢察官的家做遊民收容所唷
06/02 21:59, 16F

06/02 22:24, , 17F
以後要公開所有檢察官的家 遊民沒地方去就可以去住喔
06/02 22:24, 17F

06/02 23:04, , 18F
檢方私下透露<---很明顯只是他個人一時的念頭~不小心
06/02 23:04, 18F

06/02 23:04, , 19F
說溜了嘴 被記者聽到幫他寫出來.....
06/02 23:04, 19F

06/02 23:52, , 20F
中國時報這樣也太糟了吧= = 整個就想搧風點火
06/02 23:52, 20F

06/03 00:48, , 21F
甚麼時候輪到檢察官決定病人能不能出院了?
06/03 00:48, 21F
※ 編輯: clerk 來自: 221.120.1.81 (06/03 01:09)

06/03 01:10, , 22F
該不會突然有家屬看到這篇新聞,就跑去馬偕要求誠意和道義??
06/03 01:10, 22F

06/03 08:20, , 23F
記者依然是: 張翠芬
06/03 08:20, 23F

06/03 16:13, , 24F
檢方私下透露 --> 有道理的話 為什麼要私下講? =.=
06/03 16:13, 24F

06/03 16:13, , 25F
私下講的,媒體就不應該亂報 唯恐天下不亂
06/03 16:13, 25F

06/03 17:01, , 26F
那種"如果"說...明顯在法院上站不住腳....
06/03 17:01, 26F

06/07 02:23, , 27F
"私下透露"這種方式應該算個人意見吧!
06/07 02:23, 27F

06/07 02:25, , 28F
檢察官先生雙主修嗎?!怎麼知道續診治不會死!
06/07 02:25, 28F

06/07 22:07, , 29F
檢察官還會算命呢
06/07 22:07, 29F
文章代碼(AID): #1DvuV1cq (medache)
文章代碼(AID): #1DvuV1cq (medac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