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 一部勞基法 歧視三十年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時間14年前 (2012/04/27 00:04),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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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26/today-o7.htm 一部勞基法 歧視三十年 ◎ 劉繼蔚 日前勞委會邀集相關機關討論將醫師納入適用勞基法的問題,衛生署對此表示:有困難。 然而此究竟誰有困難?有何困難?竟然困難到能將實際從事勞務工作之勞工排拒在勞動「 基準」法的窄門外,比起應適用勞基法的外籍勞工還不如,實在讓人噓唏不已。 勞動基準法名之為基準,就是在理想上希望能一體保障各行各業勞工最低勞動條件標準; 然而勞動基準法至今仍未一體適用於所有勞工,該法第三條不僅限制適用之行業,甚至於 適用之行業中,仍允許主管機關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雖尚不能稱鉅細靡遺,但仍包 含許多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原則性規定,並非僅止工時一節。僅僅為了已存在例外排除可 能的工時制度(即惡名昭彰的責任制),即全面棄守所有的保護規定,不啻於因噎廢食、 捨本逐末。 更甚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斷擴大實習生的範圍,延長各行業自離開學校至正式就 職的時程,如延長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的時程、延長聘用實習護士年限、將實習律師 視如勞基法技術生之地位,不受勞基法保障等。需知,實習生之評鑑、分數是掌握在管理 者也就是雇主的手上,這更進一步惡化這些實習者與雇主的談判條件,甚至「同工無酬」 的實習生,亦所在多有。 回顧民國七十三年立法紀錄,即有立法委員於審查時質疑其適用勞工有限,戲稱「部分勞 動基準法」;亦有委員提出,內政部承諾將盡快遍及其他行業是政治支票而非法律支票, 對政治難有信心,應以法律明定等語。勞基法施行已二十餘年近三十年,部分行業仍在主 管機關手中「窒礙難行」,如今看來,不禁感嘆先人的真知灼見:窒礙難行的不是勞基法 ,而是雇主用獻金、遊說與經濟恐嚇堆砌出來的政治實力。 (作者為執業律師) -- 旅遊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category_id=2646789 個人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bpno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32.52

04/27 00:04, , 1F
雇主用獻金、遊說與經濟恐嚇堆砌出來的政治實力...
04/27 00:04, 1F

04/28 15:30, , 2F
這篇寫的不錯
04/28 15:30, 2F

04/28 15:56, , 3F
中肯,推!
04/28 15:56, 3F

04/28 20:16, , 4F
中肯到都想流淚了~
04/28 20:16, 4F

04/28 23:47, , 5F
法界也有明眼人! 讚!
04/28 23:47, 5F
文章代碼(AID): #1FcN8CId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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