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三讀 理賠診斷書應寫中文
立院三讀 理賠診斷書應寫中文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7141074.shtml
【聯合報╱記者李昭安、薛翔之/台北報導
醫院診斷書上記載的病名,常與病人投保病名不符,以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糾紛不斷。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醫療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案,明定申請理賠之
診斷書應以中文記載,所記病名若與保險契約病名不一致時,則另行加註。
過去曾發生投保癌症險的病患因肺癌致心肺衰竭死亡,但診斷書只記載「心
肺衰竭」,未記載肺癌,導致病人家屬持「心肺衰竭」診斷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卻遭保險公司拒絕。國民黨立委蔡錦隆等人為減少醫院、病患、保險公司三方對立
及紛爭,因而提出修法。
壽險業者指出,現行實務上,保險公司在審核理賠案時,除了醫生診斷書外,
還會調閱病歷,或是請保戶提供相關檢驗報告;也就是說,不會只以診斷書做為唯
一依據。
至於修法後,能否有效降低保險理賠糾紛?壽險業者表示,恐怕得再觀察。因
為醫院醫師有時候會應病人或家屬要求,將保單條款內容照抄上去,結果發生診斷
書記載和病歷資料不符的現象,因此保險公司不會就此決定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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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不會因為診斷書寫中文就爽快理賠吧~
而且誰會沒事開英文診斷書 修法應該是為了那段"病名與保險契約不一致時另行加註"
診斷書解釋空間還算大,死亡證明有標準寫法~是記者分不清直接死因間接死因還是
保險公司玩文字遊戲把責任推給我們。
剛剛在自由時報同新聞文中發現更糟的
「....立法院還通過附帶決議,衛生署應在一個月內成立「病歷中文化推動小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n/6/today-life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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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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