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 醫療問題要公開談(李伯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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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問題要公開談(李伯璋)
2012年06月21日 更多專欄文章前此報載,台北地院審判長李英豪腹部超音波檢查發現膽
囊有息肉,其後同意割除膽囊。術後,台大醫院則表示切下的膽囊並非健康膽囊,除有膽
囊結石外,同時有慢性膽囊炎,「確有切除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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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法官向北院控告胡和4名健檢醫師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並求償900萬元。台大醫院是
國內外最頂尖醫院,胡醫師又已是外科教授,假如他的醫療行為無法令年輕醫師與醫學生
信服,那當然無法對社會大眾交代。對於醫療事故的鑑定,係就醫學累積的經驗加以判斷
,亦非具有絕對性。其間的因果關係,有時也許僅是或然發生,或是未注意而事先做好預
防性治療,何況醫師縱有疏失,也不一定與結果之發生有確切的因果關係。
醫病關係變質對立
另外,李法官也明言反對醫師醫療行為除罪化,認為這可能讓病人權益更無法獲得保障。
但當台灣醫事人員都被迫採取防禦性醫療行為時,那將是台灣人民的健康醫療品質的悲哀
。
台灣的醫病關係由昔日醫者視病猶親的信賴關係,變成非理性的法律拉扯。其實,醫療與
法律本都在追求人類健康、快樂、自由,維持人性尊嚴與社會公平正義,不該是相互對立
。醫療固然有其專業與複雜性,醫師卻更須面對人性情緒互動的多變性,醫療有其風險,
不可能令病人100%滿意,所以必須隨時自我提醒,「告知說明義務」有其重要角色。醫
療、法律與倫理是醫療環境的「鐵三角」關係,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許迺曼勉
勵法律人要做弱勢者的守護神,但不可又聾、又瞎、又啞,不該脫離現實,不顧社會經驗
。
李法官一案不是手術技術層面的問題,它純然是膽囊切除手術的適應症、病理報告解讀、
術前診斷正確度與檢查儀器的爭議。此刻,胡醫師不要不回應,台大醫療團隊與外科醫學
會也不該沉默,您們都有責任把握這次機會,告訴法界與社會大眾瞭解醫療行為思考的邏
輯與真相。請醫界不要被「不介入司法」、「偵查不公開」的法律術語所綑綁,應讓法界
與社會大眾有機會理解醫學與人的極限與瑕疵,台灣醫療環境才有健康的未來。
作者為成功大學醫學院外科教授、台南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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