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藥師法修正 醫界批徹底失敗

看板medache (醫療心酸)作者 (風車1017)時間11年前 (2014/06/28 13: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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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藥師法》第11條「藥師執業以一處為限」,遭大法官宣告違憲,立法院昨天三 讀通過《藥師法》修正案,開放從事藥癮治療、義診或巡迴醫療、藥事照護、偏遠地區調 劑、緊急照護5大狀況,可於原執業場所以外的地方執行業務,不受一處所限制,醫師公 會直言「徹底失敗,根本沒有解決基層藥師的問題」。 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立委蘇清泉表示,當初大法官會議共識即認為藥師法第11條 違反藥師工作權,才會要求修法,通過的行政院版本卻根本沒解決問題。 醫師公會力挺報備支援 《藥師法》第11條限制藥師僅能在一處執業,未對緊急狀況 、重大公益情形訂定例外規定,被大法官認定是對藥師執行職業自由形成不必要的限制, 與《憲法》保障工作權的意旨相牴觸,最遲於屆滿1年時(103年7月31日)失去效力。 對於藥師公會擔心放寬藥師執業場所,將出現「租牌藥師」狀況,蘇清泉認為,無論 醫師、護理人員、醫事放射師皆可採「報備支援制」,為何獨獨藥師不可?若真有租牌藥 師問題,應是各地衛生局加強稽查,怎會限制藥師的執業地點? 生病懷孕幾乎等同失業 他說,7成以上國內的基層診所每天看不到30個病人,營運規模只負擔得起一個藥師 ,若藥師遇到家中長輩需長期照顧,或是人生重大事件,如懷孕、生產等,皆因受限法律 無法請其他藥師幫忙,診所只好另請高明,幾乎間接宣告「失業」。 新竹縣醫師公會理事王鍵元舉例,新竹縣部分偏鄉地區1鄉鎮頂多1診所,曾有藥師懷 孕、生產,卻苦尋不著代班人,最後只能偷偷拜託自家學妹代班3個禮拜,解決燃眉之急 。 王鍵元感嘆,現在有些基層藥師根本不敢隨便懷孕,否則幾乎等同送上辭呈。 藥師:安全重於方便 與醫師公會意見相左,認為修法「跨出了一小步」的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召集人古博 仁強調,「安全和方便比較,當然選擇前者。」若照醫師公會的建議修正條文,只須報備 就可支援其他單位,根本是讓「掛牌合法化、非法變合法」,最後仍是人民受害。 對修正案表示支持的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組長朱顯光則憂心,以往醫師的報備支援出 現相當多弊端,藥師執業情形更加複雜,若政府不盡快明定細部管理辦法,擔心即使修法 ,「租牌藥師」情形仍無法可管。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28000915-260114 (中國時報 2014/06/2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0.156.20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edache/M.1403935184.A.8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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