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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學歷認證與開放境外人士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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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第二條(應醫師考試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醫師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 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科畢業......。. 根據上法,教育部採認,就取得應考資格,與你說的有些差距喔....... 不只可以考更高層級校系,還可以有相關職業應考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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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十七年之時我就已從事「反對大陸學歷認證」之工作,我想陳述幾件事情給大家. 參考:。. 一、學歷認證的主管機關本來就永遠是教育部. 直到地老天荒,都不會是衛生署。. 請不必因為「不屬於衛生署主管」而認定任何人的任何立場。. (如果有人硬要作前述推論,那叫作亂講,蓄意與否請自行判斷). 二、學歷認
(還有15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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