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醫界又要被欺壓啦! 驗光師法之衝擊
不要以為這只是眼科醫師受害而莫不關心,
蝴蝶效應可能導致各科的助理人員紛紛獨立,
割據土地, 佔山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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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光師法之衝擊
http://www.oph.org.tw/news/48/48_m_1.pdf
「驗光師法」對於眼科醫師的影響並不下於「藥師法」(造成調劑權之剝
奪),而且有過之。有鑑於此,歷屆理事長及先進們都投入了不少心力來關
切此案之進行。遠自柯良時教授及歷屆理事長與有關之熱心前輩就參與了早
期與「眼鏡從業人員」的溝通。而從歷次在衛生署協調會中體認了對方人數
之優勢與強勢力的主導(包括驗光學系與眼鏡從業人員估計多達超過三萬
人),尤其眼鏡從業人員之組織與團體複雜也重疊(例如各地區鐘錶眼鏡工會
及眼鏡工會;又如各屈光或驗光學會等),按衛生署之規定:每個單位推出
代表一位或兩位與會。而代表眼科醫師的眼科醫學會最多只能推派出二至三
位代表,面對各色各樣眼鏡從業人員可能達二、三十位代表在一起開會,依順
序發言,可想見當時整個會議或協調會充斥一面倒的言論。有鑑於此眼科醫學
會為增加醫師代表的人數與持續的監督驗光師法草案,洪伯廷教授擔任理事
長期間,苦思出一方法,即委任文良彥及林隆光醫師組織了中華民國屈調驗
光醫學會及防盲醫學會,一方面能在衛生署增加參與的人數,同時也增加對口
單位。此兩學會的存在意義曾被誤解但主事者之低調與忍辱負重是無法言喻
的。
如從驗光師草案發展的歷史說明,較具體而搬上檯面的是溯自民國90
年 3 月 19 日第一次草案會議在衛生署召開,目的即在與會代表的溝通以達到
初步的共識,無奈的以眼科醫師少數代表之情形下,受到對方強烈質疑眼科醫
師的驗光服務及專業能力。以此理由誤導民眾,甚至民意代表。雖然眼科醫師
代表極力主張:「眼科醫師養成教育包含驗光學與眼科學,當然具備驗光師之
資格與能力」「眼科醫師具備驗光師的能力」,但對一般民眾而言並不容易明
瞭真相,對代表民意的委員更因為有莫衷一是的感覺,在制定法案規章時會有
很大的負面影響。而且對方更以驗光學系學生專業權與目前多數眼鏡從業人
員的工作權之爭取為訴求,有如同「藥師調劑權之爭取」一般,硬要將眼科醫
師的驗光服務及專業能力剝奪,衛生署在擬定驗光師法案時,我們就被告知這
是一個有強烈排它性的立法(意思是指非驗光師或有關人員等是不能獲得有
關之權利及義務)。醫師代表們在此具排他性的法案中,是無法實質主導的,
何況以對方的人力與財力,及政治力運用之深度與廣度,是當時僅以一個眼科
醫師代表所不能抗衡的,眼科代表只好苦思對抗的施力點:除了強調眼科醫師
本身原就具備更精進的驗光檢查資格外,更從規範業務範圍、取得驗光師資
格的門檻及國外的實務狀況加以陳述,認為目前驗光學系學生養成教育不
足,而眼鏡從業人員之素質也良莠不齊,如斷然施行此法案而無適當配套,
將影響民眾視力保健之醫療品質。由於先進們不斷的努力及奔走,終獲得主管
機關之重視。再加上對方內部也有矛盾與反對的聲音,所以過去十年來草案的
推動幾近停擺。但是近年來這項草案受到有心人士透過立法委員的提案又再
次搬上檯面且來勢洶洶。主管機關衛生署也擋不住立法委員的壓力,透過多次
的會議已制定出衛生署版的草案。目前協調溝通已告一段落,衛生署版本已送
立法院討論。我們雖不滿意,但在尚可接受的情形下努力爭取。
因為他們認為驗光師法案內容的討論與醫師無關,因此我們甚至不能進入
會場參與討論。這且意味了一個新的戰場、新的鬥爭。其中最明顯對眼科醫師
的衝擊是隨著驗光師的正名及驗光所的成立,眼科醫師的驗光權將受到挑戰,
眼科診所不得設立眼鏡部,公開販賣眼鏡。這一來對全體眼科醫師而言可說是
晴天霹靂,影響鉅大。在目前不良的健保制度下更是雪上加霜。
學會潘志勤理事長深切了解茲事體大,於日前召集了特別說明會,請文良彥
醫師就針對驗光師法案的發展現況向國內屈光種子醫師說明。期待由更多關心
此議案的會員加入,在明年立法院新會期開議後,能對法案審查的進度及實質
的內容做最大的努力及因應的做法,以維護會員的權益。更期待會員全力的支
持與了解,共創眼科醫師整體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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