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江國慶案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要沉住氣)時間15年前 (2011/01/30 12:56), 編輯推噓16(16015)
留言31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近來沸沸揚揚的江國慶冤死案 不知道最後判決的結果會是如何 如果與層出不窮的醫療糾紛案件比起來 江案 受害者是年輕力壯的年輕人, 軍方調查人員:可能想早點結案,怕影響升遷,或是其他不知名原因 就違法取供,刑求 審判人員:沒有確實查證,因為疏忽而造成錯誤判決 即使真兇自白也充耳不聞,草率結案 有無主觀犯意無從得知 結果:"槍決"一個無辜且前途無可限量的年輕人 家人無盡的痛苦,不管是槍決前或是槍決後 不用說金錢的損失難以計算,精神的損失要如何評估? 一般醫療糾紛 受害者常是病人,多少都有病痛,有的甚至本身的疾病就有生命危險 醫療人員:我想不可能有醫療人員會刻意去害病人        多是為了幫助病人,但因為某些細節沒有注意的疏失,        而這些所謂的"疏失"往往也是法官認定了算,        診斷及治療的不可確定性常常被忽略    結果:病人因此受到傷害或是死亡      醫療人員以過失致死罪起訴      罰款動輒百萬千萬,甚至還有數月至數年的有期徒刑 我不是法律專家,不知道法條的規定,只是從受害者,動機,和結果,來比較 比起醫療糾紛, 這個案子更有犯意(刑求逼供),結果更嚴重(槍決無辜的年輕人). 法官做的錯誤判決更是有人(真兇,律師,家屬)一直在自白,一直在提醒. 相對於醫療中的一個誤診,一個出發點為了病人好的誤判, 這樣的失誤豈不是嚴重了數百倍 如果因為專業的誤判就將醫療人員以過失致死罪來凌遲, 這一個案子,他不只是誤判,更是冷漠,傲慢,官僚,黑暗的綜合. 恐怕不只是"過失", 而是整個體系"刻意"的殺了一個年輕人. 從執法人員,到督導的長官,以及審判人員,捫心自問,哪一個沒有責任? 姑且來看看對這些草菅人命的人, 我們的法律會做怎樣的平反,怎樣給江家人一個交代. 醫療是一門專門的學問 法律何嘗不是 當法律以這樣高標準來看待醫療人員 我們也可以來看看 法律是如何面對自己人所犯的錯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53.200

01/30 13:36, , 1F
還有抓錯人導致後面又兩個小女孩受害...
01/30 13:36, 1F

01/30 13:47, , 2F
性侵犯假釋期間 再犯率大於零 ... 核准假釋的官員也沒刑責
01/30 13:47, 2F

01/30 13:48, , 3F
反而是病患三十天內再入院..要罰扣醫生的薪水
01/30 13:48, 3F

01/30 14:12, , 4F
所以還搞什麼賤保濫坑 跳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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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4:23, , 5F
starr應該是辦柯林頓的特別檢察官吧~ 原po法界人
01/30 14:23, 5F

01/30 15:16, , 6F
好文!部份內文借我到八卦板用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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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16:09, , 7F
看了覺得很同意也很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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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34, , 8F
大概就是先賠個不是然後請國家來賠償你 要是被記了申誡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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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35, , 9F
會哇哇叫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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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48, , 10F
至少也應該依照"業務過失致人於死"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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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06, , 11F
同感! 清楚點出現實中許多不合情/不合邏輯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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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07, , 12F
另外....這篇文的最後ㄧ個問題...大家應該都想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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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08, , 13F
宰別人不用錢 (請有關人士誤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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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51, , 14F
應注意而未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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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00, , 15F
我也很好奇這些"司法官"能不能下業務過失致死的罪名?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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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00, , 16F
只是小小懲罰 繼續爽爽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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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59, , 17F
在下不解 何以幾名上將亂判案 卻要用國民納稅判賠
01/30 23:59, 17F

01/31 00:11, , 18F
一條法律, 各自表述啊, 所以我同意, 法院是______開的
01/31 00:11, 18F

01/31 00:23, , 19F
法官判錯也不適用刑法吧 頂多是監察院彈劾
01/31 00:23, 19F

01/31 00:25, , 20F
可以想像的 哪些枉死在軍法得還不知道有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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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0:25, , 21F
無辯護人 速審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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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0:26, , 22F
好噁心的感覺 為什麼法官可以不適用刑法 只要彈劾
01/31 00:26, 22F

01/31 00:26, , 23F
好大喜功 曲意逢迎的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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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0:42, , 24F
在下一直覺得, 這個國家人治與因人設事色彩太嚴重~
01/31 00:42, 24F

01/31 00:44, , 25F
已經爛到看到評論的時候也麻木了 變成只是想伸個懶腰這樣
01/31 00:44, 25F

01/31 01:23, , 26F
這案子真的很叫人難過、痛心、生氣
01/31 01:23, 26F

01/31 11:41, , 27F
今天看到新說國賠不超過三千萬
01/31 11:41, 27F

01/31 11:42, , 28F
軍隊惡意栽贓殺人賠錢 還比立意良善的NG tube少
01/31 11:42, 28F

01/31 11:42, , 29F
而且還是"國賠" 每天看到的新聞都讓人很無奈啊
01/31 11:42, 29F

01/31 17:24, , 30F
樓上說的如果是真的 XX還蠻垃圾的
01/31 17:24, 30F

02/01 10:56, , 31F
醫療不能去刑化 法官憑甚麼獨立於刑法之外不能用業務過失致死?
02/01 10:56, 31F
文章代碼(AID): #1DHEzmlf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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