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醫療行為除罪化 救救醫生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不再上ptt混吃等死)時間15年前 (2011/06/20 21:2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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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1062000398.html 醫療行為除罪化 救救醫生 2011-06-20 中國時報 【蔡清標/醫學院副教授】  醫師與法官都擔負人民生死之重責,但醫師與法官兩者在法律上所受到的保護卻迥 然不同,有如天壤之別。以最近江國慶、台中江姓女作業員命案,法官都有誤判之狀況, 但卻沒有任何民事、刑事責任,也不用賠償,而是由國家賠償法代賠;反觀,若是醫生誤 判,致人於死,那馬上被扣上過失殺人的大帽子,準備大筆賠償金。  同樣是為民服務,同樣掌管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何有如此不同待遇,到底哪個環 節出了問題?問題出在我國醫療糾紛案件百分之八十以刑事訴訟提出,企圖「以刑逼民」 威脅醫師,這在世界各國是絕無僅有的,先進國家歐洲、美國、日本多以民事訴訟處理醫 療糾紛案件,幾乎沒有醫療刑案,除非是醫療人員或醫療院所具有犯罪的蓄意。法官不負 任何民事、刑事責任,是國際慣例,廢除死刑也是趨勢,但為何醫療行為除罪化這個世界 潮流,法務部還大力反對?難道醫療糾紛採用刑事訴訟就會使台灣病人比美國、日本病人 尊貴得到更好的保護嗎?  醫療行為本來就充滿不確定性,侵入性檢查、治療本身都具風險,病患當然無辜, 但絕非醫師故意,這種狀況應比照藥害救濟賠償病患。同時比照歐美先進國家,醫療糾紛 除罪化以民事賠償為主,動輒對醫師刑法伺候,只會讓醫師、病人雙輸。 -- 看到別的國家對於醫師的保護 對比台灣 就覺得很心寒 台灣因為許多原因 造成民意非常高漲 民意無限的膨脹會造成醫療人員很大的困擾 在衛生局常常就聽到 民眾抱怨掛號費哪家比哪家多50塊 試問大家買東西吃的時後會因為貴個幾塊爭吵半天嗎? 更不用說現在大眾對於醫師越來越不尊重 動不動就是惡言相向 要不然就是投訴媒體 搞得雞犬不寧 真難想像以後的醫療環境會變怎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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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附上心得
06/20 21:24, 1F
※ 編輯: loioi 來自: 117.19.220.248 (06/21 21:57)

06/22 20:51, , 2F
民眾怎麼不去罵哪間理髮廳剪髮貴100元 刁民
06/22 20:51, 2F
文章代碼(AID): #1D_qbJNb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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