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提前看診費借屍還魂? 衛署推給地方管

看板medstudent (醫學生)作者 (x090)時間14年前 (2011/12/12 13: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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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多繳交幾百元,就能「插隊」先看診,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昨天表示,衛署去年十 月已公告,「提前看診費」屬擅立名目收費,不論醫院、診所是否在收費項目中明列提前 看診費,都是衛署不容許的行為。 石崇良說,若醫療機構違反相關規定,可處五萬到廿五萬元罰鍰;至於指定剖腹時辰費, 因與指定醫師費意思相同,一樣不能收。 他強調,去年十月衛署就公告,各醫療院所不得向民眾收取轉床費、磨粉費、住院取消手 續費、加長診療費、提前看診費、檢查排程費、預約治療或檢查費、指定醫師費、掛號加 號費等九項目費用,但可能有部分院所不知道該項規定。 若醫療院所規避「提前看診費」,私下以「急診」等名目收費,石崇良指出,按醫療法第 廿一、廿二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因此,各醫療院所收費 及項目,均應先經地方衛生主管核備,並明列在收據裡。 至於醫療院所也出現排隊黃牛,石崇良表示,如同戲院、演唱會有黃牛,屬「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衛署管不著。 不過,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黃經祥表示,該會常會接到醫療院所巧立名目收費的投 訴電話,像「提前看診費」只是其中一種。 黃經祥說,衛署去年十月發一只公文下去,卻疏於落實及追蹤,難怪還有宜蘭、台南等地 有診所再犯,連地方衛生局都以為「無法可管」。 黃經祥表示,各醫院、診所要民眾自費的情形愈來愈多,各地方衛生局對自費項目查處及 管理,不但沒有標準作業流程,甚至流於形式,導致收費亂象頻生,連監察院上月公布的 調查報告,都認定衛署需負監督不周之責。 全文網址: 提前看診費借屍還魂? 衛署推給地方管 | 診所急診可插隊 | 國內要聞 | 聯 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6775502.shtml#ixzz1gITCIdV6 Power By udn.com -- 標題 [問卦] 有沒有鄉民眼中萬惡健保的八卦呢?

11/18 16:41,
理由很簡單就是因為健保不是ddp的政績
11/18 16:41

11/18 16:43,
保民自己醫療知識不足亂拿藥 醫生有健保才爽要亂開賺
11/18 16:43

11/18 16:44,
我覺得把健保改成非強制 會去退的有幾個......
11/18 16:44

11/18 16:45,
自費開診所的很愛健保喔
11/18 16:45

11/18 16:47,
很多人也說不出一個理由只喊口號... 硬要說爛
11/18 16: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20.6.222
文章代碼(AID): #1EvPR1cg (med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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