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逐字稿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這種消基會律師平常打官司真的會贏嗎?. 我這個沒學法律的人都能抓出他的矛盾了:. 『律師的費用 不是社會保險來支付,. 所以不用訂上限。. 比較類似的是法律扶助委任費,. 不論地區費用都是一樣的 』. 所以得證:. 健保費= 法律扶助委任費. → 均一低價 (給窮人也能得到社會照顧)。. 醫材自費項
(還有175個字)
內容預覽:
「保險對象自付差額類別之特殊材料 8 大類核定費用」 溝通討論會會議記錄(含與會者發言實錄). 時間:109 年 6 月 13 日(星期六)下午 3 時 地點:中央健康保險署 18 樓大禮堂. 主席:陳時中部長 朱益宏理事長. 吳孟憲醫師. 吳國治醫師. 吳榮達律師. 沈政男醫師 劉文勝醫師(代林秉
(還有3928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