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國際醫療修法,應列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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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國民健康是政府的責任, 政府當然不能與民爭利. 你可以限制署立醫院,公立醫院,及衛生所的收費上限. 但私立醫院為何要受到費用的管制?. 為何要受到評鑑威脅?. 為何不能營利?. 醫師誓詞中沒有禁止牟利的內容. 最受歡迎的「贈醫送藥」行為也不過是宗教人士藉以傳教的手段而已. 跟加油站促銷送贈品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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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w.com.tw/article/index.jsp?page=1&id=42313. 安得廣廈千萬間-國際醫療修法,應列第一優先. 作者:朱敬一 出處:Web Only 2010/11. 行政院在一年半以前,就將「國際醫療」列為六大新興產業之一,希望大力推動。但是十八個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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