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感覺四大科比較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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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2→)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chech (ILoveMyWife)時間13年前 (2012/12/18 15: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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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述報導的內容. 「行政院會昨通過《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對不屬於醫事人員明顯. 故意或過失責任,也不是病人身體狀況所造成「灰色地帶」醫療糾紛,採強制協調. ,並透過衛生署醫療事故補償金給予補償。」. 「對於沒有過失,也不是身體狀況所造成的醫療糾紛」==> 指的就是沒辦法明顯找到.
(還有1198個字)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fpw (wind)時間13年前 (2012/12/18 08: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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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版上多少醫學生還是實際有在執業的醫師有多少人去了解這件事. 這件事的走向目前似乎愈來愈不利於醫師. 甚至可能比沒立這個法還糟. 搞到最後可能跟現在一樣沒差多少. 病人或家屬想告就告. 而每位執業的醫師. 每年要多繳一筆數萬元的補償金基金費用. 每位醫

推噓18(18推 0噓 7→)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brainsky (Libra in the sky)時間13年前 (2012/12/17 22: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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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septic shock為什麼要掛levophed line?. 主要就是使周邊血管收縮維持中心血壓嘛... 只吊levophed不給anti病人活不活的下來?. 當然遲早還是會死 撐比較久而已.... 縮現小科名額 維持中心內外科的人數 就是衛生署祭出的levophed嘛.........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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