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胎也剖腹 醫療險不賠?!《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雜誌》

看板money (賺錢)作者 (要學理財找我)時間19年前 (2006/02/26 20: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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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敏84年的時候第一胎剖腹產生了個女娃兒,9年後再次懷孕,但因前置胎盤的緣故今年5 月在醫師的建議下剖腹生下第二胎。出院後她想到90年時曾向某壽險公司購買醫療險,便 與業務員連絡辦理理賠事宜,但業務員卻告訴她:「因為妳第一胎是剖腹生產未告知保險 公司,保險公司會以既往症為由拒賠,所以不用申請了!」這樣的答覆讓阿敏很訝異,剖 腹產居然也算「既往症」?!於是致電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消費者服務中心詢求協助 。 目前市場上所販售的醫療險,幾乎將懷孕、流產、分娩過程中所發生的危險列為除外責任 ,不過有的保險公司針對產程過長、多胞胎、胎位不正、前置胎盤、胎盤早期剝離……等 (視各家保險公司保單有所增減)導致必要剖腹的醫療費用仍會理賠。既然阿敏第二胎是 因為「前置胎盤」而剖腹,且保單上載明前置胎盤所致之剖腹產可申請理賠金,為什麼業 務員說保險公司不會理賠呢? 原來阿敏投保的保險公司,認為台灣產婦於第一胎剖腹產,第二胎剖腹的機率高達95%以上 ,故將「是否曾施行剖腹產?」的問項列入要保書內,若答「是」者,公司會將此風險批 註除外不保,藉以控管損失率。而當年阿敏購買醫療險,填要保書時沒注意就勾了「否」 ,已影響保險公司的危險評估,因此保險公司可以「告知不實」及「既往症」之名,拒絕 理賠。不過,該公司理賠部主管表示,「若醫生開立的診斷證明載明阿敏第二胎剖腹的原 因乃『前置胎盤』所致,並非『第一胎剖腹,所以第二胎也剖腹』,應可通融理賠,建議 阿敏送件申請理賠。 藉此案例,現代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建議消費者在購買保險之前,一定要仔細閱讀要保書 上的問項及保單條款,以免損及自身權益而後悔莫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wallsons 來自: 140.116.199.22 (02/27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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