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就業] 申請就業保險給付注意事項

看板money (賺錢)作者 (新年新希望~)時間17年前 (2009/02/23 16: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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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alary 看板] 作者: songeke (目標在哪我就該在哪) 看板: Salary 標題: [就業] 申請就業保險給付注意事項 時間: Tue Nov 18 18:33:31 2008 今天把資料備齊之後到了就業服務中心去, 但後來經確認之後發現我不符合申請條件(Orz....) 當初咬牙據理力爭的申請是為了什麼(/‵Д′)/~ ╧╧ 好吧,就為了一個「理」字!不合規矩的公司就該要讓它知道我不是笨蛋! 不過都已經去了,資料也領了,就決定貢獻給版友囉! 以感念當初爬了大家的文才能得到相關資訊:) 不過細項很多,我只把最重要的綜合規定部份列出, 如果符合資格的話,到就業服務中心去辦理的時候都會發資料以及有專員講解。 os.領不到失業補助的新台幣,就賺點PTT的P幣吧............XD ----- 一、失業給付請領資格及條件:(以下1-3點必須全部具備) 1.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或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 離職; 或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 計滿6個月以上者。 2.就業保險年資:被保險人離職退保當日前3年內,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需滿1年以上。 3.需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4.需辦理求職登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日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 安排職業訓練。 二、失業給付給付期間與給付金額: 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最長發給6個月。 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自領滿之日起2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 其失業給付以發給3個月為限。 領滿3個月失業給付者,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不影響勞保年資) 三、另有工作收入之限制: 失業期間另有工作,其每月工作收入超過基本工資者,不得請領失業給付; 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其該月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 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部份,應自失業給付中扣除。 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 四、不得同時請領相關津貼: 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或其他 促進就業相關津貼者,領取相關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失業給付。 *就業保險失業給付摘要說明: ----------------------------------------------------------------- 進 初 第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五次 入 次 給付 一 給付結束 十 認 開始 次 四 定 再 再認定必須每月按時到站辦理並提供兩份求職紀錄 #1 認 初次認定後須再認定五次。領滿6個月不需再認定。 等 定 (「求職紀錄」於申請之時會發給) #1.初次認定當日會將申請人資料傳送至勞保局複審, 。 如審核通過,大約2-3週後給付金將會入申請人帳戶。 ◎攜帶文件:初次申請→ 1.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 2.身份證 3.存摺 4.親自申請。 初次認定→ 1.收執聯 2.身份證。 再 認 定→ 1.收執聯 2.身份證 3.兩筆求職紀錄 4.親自身請。 ------- 以上, 希望大家都可以求職順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56.122 ※ 編輯: songeke 來自: 114.45.56.122 (11/18 18:40)

11/18 19:13,
用心好文 推一個 應該M起來
11/18 19:13

11/18 20:57,
重點都有說到,推推!印章也要記得帶
11/18 20:57

11/18 21:33,
印章可以不用 雖然我今天有帶
11/18 21:33

11/18 21:56,
區域差異:p 其實我都會請申請者帶來
11/18 21:56

11/19 00:15,
嗯嗯:)
11/19 00:15
-- 我的blog:http://www.wretch.cc/blog/wallson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8.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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