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保管箱存裸鑽? 想清楚

看板money (賺錢)作者 (KORVER)時間17年前 (2009/03/14 17:0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景氣不佳,最近美國、香港陸續發生保管箱遭竊案。銀行主管提醒,國內銀行保管箱多數 有理賠上限,舉證可能也僅賠50萬元,因此把價值較高的裸鑽、寶石等存放保管箱前,最 好先問清楚銀行理賠上限。 最近存款利率大降,許多銀行又收取帳戶管理費,讓不少民眾乾脆把現金放到保管箱,與 傳家之寶或黃金、鑽石放在一起。 不過,最近國外陸續發生銀行保管箱竊案,去年台灣也有銀行保管箱被入侵。銀行主管指 出,許多民眾都不知道保管箱有理賠金額上限,被偷竊後才發現一生積蓄付諸流水。 銀行主管指出,由於保管箱內的東西屬於民眾個人財產,不需要跟銀行登記,因此一旦發 生事故,如果沒有辦法舉證,只能依定型化契約賠償。 像永豐銀行、陽信銀行的保管箱都投保「金融業保管箱責任險」,如果財產在5萬元以下 不需舉證便全額賠付;但單一事故每一保管箱理賠上限僅50萬元,且要舉證,全行每年累 積理賠金額最高5,000萬元。 許多貴夫人以買裸鑽理財,這時恐怕就不適合放在銀行保管箱,因為一顆等級較高、克拉 數較大的裸鑽動輒上百萬元。銀行主管指出,民眾可私下與銀行「個別協商」,或是尋找 可以提供更高理賠的銀行。 銀行主管說,想放進保管箱的財物超過50萬元,最好先跟銀行說一聲。以一銀、華銀為例 ,只要客戶能合理舉證,銀行會從客戶資產來評估,並參考保險公司意見,決定是否簽約 提高未來賠償金額。不過,如果沒有事先就賠付金簽約,事後又要求數百萬元賠償金,銀 行可能訴諸法院解決。 行庫主管舉例,過去有銀行遇到保管箱客戶要求賠償七、八百萬元,後來在客戶無法明確 舉證的情況下,並未成立;也發生過客戶向銀行表示遺失了十幾兩的金項鍊,但銀行憑著 客戶進出紀錄,認定客戶並沒有在保管箱內放置聲稱的財物。一般來說,除非客戶向法院 舉證時,可以證明銀行紀錄有錯,否則理賠案不易成立。 【2009/03/14 經濟日報】 -- http://www.wretch.cc/blog/x33346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5.72
文章代碼(AID): #19ktFD6i (money)
文章代碼(AID): #19ktFD6i (mo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