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發文前先看板規是使用者應盡的義務
這篇主要是解釋昨天送出的永久水桶。
我一直認為在一個版面發文,
就應該要先遵守一個版面的發文規範。
本版較特殊的規定:
同人同地區所發的徵生文,新舊文的間隔必須是十天以上。
砍舊文或以分身ID發文以規避板規,將給予重罰。
以上這兩條都是西元2006年need_student就有的規定(精華區),
我無法接受
「因為習慣不同所以砍舊文不是為了規避版規」的這種說法,
我的理由很簡單,
因為只要我這次同意了你這種說法後,
未來每人不就都可以用砍舊文的方式在十天內發表徵生文?
所以很抱歉,
只要遇到這種情況,我都會以版規4-2去處理。
造成不便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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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05.28.43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7.105.28.43 (08/2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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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版規就有劣退(只要是十日內重複發文都是劣退+水桶),
而十日內的更新,新舊版規也都有提到請使用大E修改。
※ 編輯: diego99 來自: 27.105.28.43 (08/25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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