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版禁止正式教師、代理教師違法兼課
幾日前有板友寄信來告知,
有些徵生文中明確提到該師為學校的正式教師或代理教師,
根據法令,本版禁止現任之正式教師與代理教師於此版發文徵生,
宣導期為一週(今日起至本月26日),違規文章刪文處置。
本月27日起之徵生文,違規此項且被檢舉者將被禁言30天且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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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請參照: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34-1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17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第6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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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2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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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iego99 (1.174.25.219), 06/20/2016 13: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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