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多區] 改版後的PT版 有幾個問題想提問 再增加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九命)時間14年前 (2010/08/31 13:49), 編輯推噓18(1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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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lo (㊣色研所所長)》之銘言: : ※ 引述《lester928 (Mr咚)》之銘言: : : 1.如果雇主在PO文的時候是不限男女的 但應徵者打電話過去發覺是對方希望是以女(男) : : 為主 試問雇主是否違反條約? 再問應徵者是否可以黑名? : 請洽勞工局。 : 應徵者可以寫黑名,勞工局表示應徵者要備齊相關證據檢舉 :) : : 2.PT版好玩之處在於有些時候 會有很好玩的小CASE可以接 小弟我閒暇之餘也會接接CASE : : 譬如徵求"鄉民幫我打蟑螂","請鄉民幫我搬家","請幫我做生日禮物","幫我送花"..等等 : : 這種小需求基本上是不會有勞健保的 : : 那在改版後的PT版是否允許PO出?? : 請看發文格式、範例,以及板規,感謝您。 : : 幾個問題 希望專業人士來回答 我想問(舉手) 第四條 本板禁止之文章 注音文、求職文、張爸文、空白文、一行文、詢問錄取事宜&重複揪團文..etc 無底薪、門號換現金、徵求或轉讓手機、徵義工、創業、開戶、填寫個人資料 、內文不詳、高獎金、沒有業績壓力訓練期間不支薪文章內含菸品品牌傳直銷文章網路賺錢、正職文、板規第一條所列之項、翻譯文、部落格貼文、 按件計酬未填所需工時、家教文等,因應時代潮流而增減。 "沒有業績壓力"是什麼意思? 以下皆禁止於本板發文: 一、十八禁行業、十八禁場所 part-time 板為非十八禁看板,是故一切從嚴。 按:網咖以地區為準。 注意: 凡是十八歲以下不得涉足之場所、 不得販賣予十八歲以下、十八歲以下不得從事之工作皆屬之。 五、所有違法工作、違反校規、學術倫理、經板主主觀判定可能造成身心問題 及社會問題之工作。 1.所以賣菸 賣酒 的也都不可以徵人了嗎?(因為菸酒不得販售給18↓) 2.所以前陣子 吵很兇的 論文研究勞力外包=/≠作業文 的事,現在會怎麼處理? 學術倫理和版主主觀 都有點抽象哪……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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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喔 你確定要踩....
08/31 13:50, 1F

08/31 13:51, , 2F
哈哈 L大 你讓我笑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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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51, , 3F
第一個問題在置底板規編修有說明了
08/31 13:51, 3F
我想,我就是從那篇。複製貼上的吧! 會問,就是想再確認。 課本看不懂,跑去問老師,老師說:課本上有寫。 這算哪招?QAQ

08/31 13:51, , 4F
不直接問清楚 很麻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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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這種事情不需要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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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只要結論,可以嗎? 論文逐字稿 是否合板規 問卷key in 是否合板規 這是前版主離開前留下的爭議, 可如果沒有結論, 爭議是不會因為換了版主, 就消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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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想問 像人體模特兒可以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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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兩件事情並沒有違背學術倫理。
08/31 14:0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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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場所有賣菸酒就不能在此徵人?
08/31 14:10, 8F
照這樣的說法 7-11 全家 萊爾富 通通不可以上來了……(可是怪怪的) 有請版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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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說 全家來噁附都應該永久水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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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如果是摘檳榔 算不算不合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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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檳榔有18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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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沒有業績壓力'其實我也看不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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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營業項目為酒類販售跟順便提供酒類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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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 有害身心健康(嚴重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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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酒吧跟居酒屋能不能存活的差別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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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17, , 16F
沒有業績壓力 這問題 版主有回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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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提供酒的燒肉店也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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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那那 有誰知道 煙酒商 該去哪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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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 18 歲人出入場所賣酒給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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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便利商店) 該場所販賣人違反兒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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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業績壓力是避免傳直銷來此騙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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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促工作場所的主要營業項目也不是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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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看不出是否要區分主要營業項目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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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19, , 24F
如果服飾店說 沒有銷售壓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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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商店要買菸酒可以依法要求你出示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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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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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20, , 27F
菸酒商去哪找人關PTT何事,故意來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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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推廣 被永久水桶了O口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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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鬧版啦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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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之前會有 酒促的 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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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面的問題還正常,後面擺明刁難板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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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行了 好奇問問 有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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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板規不看清楚就來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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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促該去哪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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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刁難了 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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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PTT何事?關PT何事?這裡是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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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DOZR 我沒有要刁難版主 推文問酒促該去哪版 只是因為只前常看到 本版有 如今 酒促因為 18禁 版規 所以不能出現 所以問問 沒有刁難 也沒有惡意 翻譯去了翻譯版 正職去了JOB版 那酒促呢?他被趕走了 可是並沒有人告訴他 他該去哪。 我不知道酒促的工作如何,可印像中,他還算是能被大眾接受的工作? 放在推聞問 令一個用意就是--我沒有針對版主提問,我只是想知道,有它的專版嗎? 並無非要版主回答的意思。 我是真的對板規一 有所不解,所以問,並無想要刁難版主的意思。 新版主上任,我不認識新版主,我何必刁難……

08/31 14:26, , 37F
white哪裡再亂了?新版規本來就會有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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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27, , 38F
理解的地方 請求版大解釋清楚也有利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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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的執法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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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問說酒商要去哪徵真不太恰當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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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商去何處徵才關pt日後執法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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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1-1說要從嚴,賣場,超商等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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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欲了解版規的明確定位應該不為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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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超商主業不在賣酒.但要注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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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先生,板規12條有明定不能跳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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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賣場超商賣酒可以要求檢查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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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32, , 47F
詢問問題也算跳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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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114.24.67.58 (08/3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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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k大之見所有18↓禁入的場所都可以檢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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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又還必限制?還是先從嚴只對賣場商店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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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不是版主 還是等版主回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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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交給大法官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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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超商未滿18歲不是夜間家長同意可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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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 就交給 版主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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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進止進入場所不行喔..違反兒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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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 執法的是他們(法官/版主)
08/31 14:36, 55F
第四條 本板禁止之文章 注音文、求職文、張爸文、空白文、一行文、詢問錄取事宜&重複揪團文..etc 無底薪、門號換現金、徵求或轉讓手機、徵義工、創業、開戶、填寫個人資料 、內文不詳、高獎金、沒有業績壓力訓練期間不支薪文章內含菸品品牌傳直銷文章網路賺錢、正職文、板規第一條所列之項、翻譯文、部落格貼文、 按件計酬未填所需工時、家教文等,因應時代潮流而增減。 1."沒有業績壓力"是什麼意思? 我不是很懂,可能是因為我沒跟上當時時代潮流的關係。=口= 以下皆禁止於本板發文: 一、十八禁行業、十八禁場所 part-time 板為非十八禁看板,是故一切從嚴。 按:網咖以地區為準。 注意: 凡是十八歲以下不得涉足之場所、 不得販賣予十八歲以下、十八歲以下不得從事之工作皆屬之。 五、所有違法工作、違反校規、學術倫理、經板主主觀判定可能造成身心問題 及社會問題之工作。 2.不得販賣予十八歲以下、十八歲以下不得從事之工作 似乎有些許模糊, 是指工作內容不得有販賣18↑項目嗎? 那便利商店和大賣場,是否也屬於? 十八禁產品,太過隨處可見(菸酒),似乎需要更加明確的定義。 ※ 編輯: white9cat 來自: 114.24.67.58 (08/31 14:43)

08/31 14:45, , 56F
希望不會因為太上面 使版主遺忘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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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45, , 57F
這裡是學術網路,這裡是非十八禁看板
08/31 14:45, 57F

08/31 14:45, , 58F
夏蟲不可以語冰,不能再回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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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45, , 59F
再回下去,看的人都不知道是你跳針還是我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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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46, , 60F
請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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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4:47, , 61F
該行業非十八禁行業的話,就不須回答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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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回答完了,鎖文,再問就等同跳針。
08/31 14:47, 62F
文章代碼(AID): #1CV9Vnjp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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