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致補教相關徵人之雇主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猴子)時間14年前 (2010/09/11 01:47), 編輯推噓15(15040)
留言55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因有補習班業者來函表示, 本板現存之所有補教相關徵才文標準不一, 為使各位雇主發文有可靠合格前例可循, 自 2010/09/12 00:00:00 起, 該時板面上仍存有之補教相關類之徵才文,若文內所附之 1. 完整公司名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無營利事業登記並無附姓+電話者 2. 負責人/聯絡人非填中文姓氏而僅為英文姓名者 一律轉寄給原發文者並立即刪文。 (適用上述審核標準為本公告發佈前之所有相關文章) 意即 2010/09/12 00:00:00 前為過渡期, 雇主可依循上述審核標準自行修改為合格文章, 超過該時間之違規文章則由板主統一刪文處理以統一標準。 而自本公告發佈之後所發之補教相關類徵才文, 若查無營利事業名稱並無附姓+電話,或負責人/聯絡人填寫英文姓名一律以板規七劣退之。 weedyc @ part-ti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47.104

09/11 01:54, , 1F
話說想知道立案和營利登記應是同時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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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2:00, , 2F
似乎並非如此。:) 據我了解,補習班的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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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是由各縣市教育局社教科處理,所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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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2:02, , 4F
登記和營利事業登記是不同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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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規模較大的(連鎖)補習班也是會申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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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登記,因此有些業者提供之公司名稱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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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2:03, , 7F
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得,只是案例極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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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2:06, , 8F
所以我的意思是說開補習班算"營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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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2:06, , 9F
如果算營利的話也當然就一定要登記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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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2:16, , 10F
我好認真的去google和爬文,目前查得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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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都沒有將補習班列入「營利事業」,茲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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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2:18, , 12F
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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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你太威猛了吧 你要重頭爬一次唷=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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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6:17, , 15F
已經3500篇了耶 (狂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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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9:53, , 16F
要不要改版標通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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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09:55, , 17F
發文格式裡面的網址等會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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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0:01, , 18F
更新好了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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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1:49, , 19F
謝謝板主,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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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2:46, , 20F
感謝江江的幫忙!(我老是忘了提醒你*自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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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03, , 21F
補習班非屬營利事業喔,為免營業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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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04, , 22F
不過如果以法人當設立人,就會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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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08, , 23F
有去函版主看可否以主管機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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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08, , 24F
http://bsb.edu.tw 當作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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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11, , 25F
法律沒在回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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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17, , 26F
猴子沒有回溯阿,只是把不合標準的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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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不適當的文章是板主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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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22, , 28F
我的意思是,應當是發布後的文章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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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之前的就維持現狀,雖然當下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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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當時是符合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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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33, , 31F
不行喔,因為會有人來信說為什麼以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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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板主有權把不適宜的文章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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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34, , 33F
那依據weedyc的文章,因此來移除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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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以前可以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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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對之前的文章做懲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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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板規變動而不適切存在跟懲罰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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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不一定要懲罰阿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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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為了避免後來的使用者去參考前文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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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板規程罰,把不適宜的文章移除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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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 我無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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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放置底又是為了什麼?不就是要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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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說的情況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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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大家都在看置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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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55, , 45F
我是覺得白作工的機會很大XD 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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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底宣導、公告全部都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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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的人照舊違規,照樣寫信亂,照舊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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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55, , 48F
基本上這只是針對這個板的處置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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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55, , 49F
前版主平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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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57, , 50F
我沒有生氣啦,只是在解釋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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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58, , 51F
我覺得你激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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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0:21, , 52F
我看了還是不太懂耶 若是登記為非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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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 00:21, , 53F
事業的話呢?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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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0:53, , 54F
看不懂 可以白話一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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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4 00:53, , 55F
1.2擇一即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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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Ycyx57 (part-time)
文章代碼(AID): #1CYcyx57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