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台經院的公車調查員薪水問題分享
◎工作時間/地點:
9/30-10月中 台北縣市的公車上
◎工作內容/薪水:
內容:
擔任公車調查員,隨車記錄各站各類刷卡及投現人數,原則上每份調查皆由起站坐到終
點站,另外針對部分站點進行調查,此部分薪資另行照比例計算。
薪水:
目前無法確定可不可以領得到
心得分享:
我是此帳號的朋友,我在9月中看到PT版上台經院有在徵公車調查員,
其實這份工作面試當初說好是要等「專案結束」後送審才會拿到薪水,
(PT版上也可以搜尋到,打關鍵字「公車」可搜尋到,例如6917篇),
在事前,或排班過程當中,調查員的督導並沒有釋放出要「積極排班」「共同責任」的
觀念,這些都是「事後」才說的,「事後」就是指調查員做到一半或是結束的時候,
怎麼說呢?在我們排班的時候,督導沒有勉強我們一定要做哪個路線的公車,
也沒有強迫我們時間,不論睡過頭、路線太遠、女生會危險的時間或路線等理由,
至少我的督導都認為OK、沒有關係、你不想要做就不要做,因為我排班只有到10月中而已
工作就到當天為止,這也是一開始該單位設定的目標,
但是後來督導釋放出來的消息是,今天所謂的『專案結束』是要等到每一條公車路線都完
成,以及每份問卷內容「有效」,並且有研究計畫案之分析結果出來以及相關行政資料結
束才算完成。
早知道這樣,那我當初就瘋狂排班,就可以讓專案早點結束,不是這樣嗎?
(以上與督導來往的信件我都有留著)
簡單來說,這種調查員工作,一徵就是數十人,
今天只要1個人沒有完成自己的路線,
其他的數十人就不能領到薪水,並不是原本我認為的「專案結束」,
就是自己的路線完成,更何況該單位也沒有在面試時說明清楚。
以上這種說法是,總督導已經在11/10給了最新回應,如下:
「薪資匯款不會因為任何一訪員資料未齊造成其他人無法撥款,未繳的都是待補齊即撥款,但
其前題是必須要核對每一筆調查案的正確性,不是交文件就算錢,目前已在核對中,已有部
份不符發還重做」。
專案結不結束,是台經院自己要負責的,而不是調查員要負責的,
因為這是台經院必須要掌握的工作進度,今天徵不到調查員、沒人願意做清晨或夜晚的班
,難道會是調查員的問題嗎?前述已經說了,該單位並沒有讓調查員感覺他們想要讓這個
專案積極的結束,從很多與督導的信件來往中可以感覺到這種消息。
先看這封信,此封信是經由總督導寄給督導
督導又轉寄給我們調查員,內文如下:
今在台大的PPT網站有人法表台經院積欠薪水,
但本專案是要結案始可發薪,且需為有效案件才可算薪,
不是有做就有,這已造成台經院的困擾,
請各位與各訪員進行溝通,在下已在盡力核對資料,
且於本週日在下才與各督導確認手邊資料全部完成,
是為嚴重落後,目前連是否真正完成都無法確認,
在下已在盡快核對資料,另外在訪員面試時的說明書上,
也有說明,若訪員有疑問可來電問在下,
但若在公開網站或公開的訊息地點發送不實言語,
台經院可進行法律程序控告,
請各位訪員自行參著.
這絕對不是積欠薪水的問題,我不同意積欠這種說法,
現在已經11月多了了,工作結束之後1個月仍然領不到薪水,
而不是一再把責任推給調查員(如同信件說的),
「進度嚴重落後」不是已經完成工作的調查員之責任,
我只想表達我至少已經完成我該做的事了,
雖然的確還要善後,比如核對資料是否正確、是否有效,
但很多案子是早在10月初就已經繳交給督導了,
審核資料應該是循序漸進?而不是一次擠到最後?我們不得而知內部的行政作業
因為從最近的訊息而言,總督導說:
「目前在下要儘快比對4千多筆調查資料尚需一些工作日,至於撥薪時間,
在下會盡快處理敬請稍待。」
希望台經院不要以進度嚴重落後理由來應付我們,
當然我沒說這理由是不是真的,因為負責任的不會是我們調查員。
按照總督導的說法,「專案要結案,且須有效,不是有做就有薪水」的說法,
現在台經院從給調查員預期的發薪日「10月底」一直到現在還是沒有透明的時間表
最主要之因也可能是此台經院這項的調查員活動企劃制度未盡詳善,
勞工不是要「早在面試就有說明專案結束後才會發薪」這種說法,
而是想要台經院有GUTS一點,出來面對這種本來就該想到的問題,
而影響整個專案進度問題,台經院在此次事件上要負起極大責任。
同時這也是態度的問題,
不能因為台經院看似無限上綱的理由,無法明確的勞工領薪時間表,
因為一切事情都是台經院自己造成的,
講最實際的話,身為勞工都想要的是盡快領到薪水
這是我實際工作後,所分享給大家的一些工作心得
希望往後有這種類似的工作,大家參酌
為什麼不與督導連絡?因為想要的答案有試著詢問過了,答案都是一樣的
另外,他們彼此間團隊的默契不足以讓我這個調查員信任也是個原因,
最後,我絕對能了解為什麼現在會有這種狀況,
預期發薪日不符,給調查員的期待不符,內部工作效率問題,
今天大家都做了該做的,卻可能因為總督導一個人的「複審」(幾個人做善後我不曉得)
而導致讓我們調查員領薪的時間表有所落差
但我認為實在太慢了,有人當然覺得這很正常,
因為我有表達工作過程心得的權利,我也必須製造壓力,
我當然也可以公開抱怨錢發太慢了,因為的確對我這種缺錢的人來說是事實,
這就是勞工
--
台灣有一些人是....
別人→殺人、放火、強盜→犯大錯→判死刑:犯人活該,不支持廢死刑
自己→闖紅燈、超速違規→犯小錯→罰小錢:政府搶錢,道路規劃不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0.150
※ 編輯: yuchuan1124 來自: 27.147.0.150 (11/10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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