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關於過年雙倍薪資的問題 (綜合說明)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BM 看板 #1DBq35c4 ]
作者: weedyc (猴子) 看板: part-timeBM
標題: Re: [建議] 關於過年雙倍薪資的問題
時間: Fri Jan 14 02:13:22 2011
========================= 以下節錄系列討論串部分內容 ========================
┌─────────────────────────────────────┐
│ 文章代碼(AID): #1DBcMPcY (part-time) [ptt.cc] [問題] 我覺得直接劣退太超?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94886297.A.9A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82 Ptt幣 │
└─────────────────────────────────────┘
●18531 !87 1/13 JasperAmos □ [問題] 我覺得直接劣退太超過...
Q1: 再給劣文前,沒警告或提醒,只是個置底文
就直接劣退是件很過分的事‧ 現在是專制時期就是了嗎?
A1: 如果提醒了會改,效率有這麼好,當然能提醒就提醒,
但在這個前提下,還有另外一個更大的前提–本板水量很大,
在考量種種因素後,本板曾經實驗過提醒效果:
┌─────────────────────────────────────┐
│ 文章代碼(AID): #1CWvBq93 (part-time) [ptt.cc] [公告] 請不要把發文格式最?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83691252.A.24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8 Ptt幣 │
└─────────────────────────────────────┘
● 293 m11 9/05 wilo □ [公告] 請不要把發文格式最重要的那一行給咖掉
但雖如此,我如果在線上處理板務時,
若非違法劣退而只是單純違反板規規定,
發文者如果在線上、水球也開著,
我基本上會儘量抽空丟水球提醒然後先 s 文。
但是我必須老實說,這樣的效率很差,效果也很不好,
大部分的 s 文等到我下次又回頭再看一次時,一樣還是需要劣退。
板主是無給職,實務上也沒有任何好處,
沒有人架刀逼我們做,是我們自願的,這些都無誤,
但是板主的時間也是時間,
有使用者希望板主給他們時間提醒 + 修改 + 放行 或 通融,
有使用者希望板主最好第一時間就把板務處理完畢,
在本板每天至少 250 篇文章的情況下,
我可以很確定的說,沒有辦法同時做到兩件事,所以只能折衷處理。
剛好遇到有機會提醒的,儘量撥時間提醒,
剛好遇到有時間能全數處理板務的,儘量撥時間。
除此之外,如果誰可以做到更好的,很歡迎你來信報名板主。
Q2: 此外,我們公司那幾天就是在放假,我們又怎會特別去寫要放假的日子...
更怎麼可能想到要註明過年什麼薪資要不要加倍的問題
且本身就照週休二日放假了,也同樣見紅就放‧
A2: (1) 你們公司到底是放哪幾天板主不會知道,
有些公司就是有放春節,但也有公司春節才正需要人值班。
(2) 你原文只寫「休周六日」,沒寫見紅就放。
┌─────────────────────────────────────┐
│ 文章代碼(AID): #1DBfQ--Y (part-time) [ptt.cc] Re: [問題] 我覺得直接劣退?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94898878.A.FA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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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 ! 1 1/13 crazyblack R: [問題] 我覺得直接劣退太超過...
Q1: 有人說去PT BM版討論
結果那個版是誰管的 還是他們阿
討論沒幾篇就說在討論就水桶
自己也不趕出來面退
討論有用嘛?
A1: (1) part-timeBM 是在處理 part-time 板的板務,
板主群本來就應該和 part-time 板同步,
不然到底是要請誰來處理 part-time 板板務?
(2) 討論如果只是鬼打牆,那叫跳針不叫討論,
沒有新的論點,就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
=========================== 以下節錄部分推文詢問 =============================
→ love24202:口頭告誡一下 直接刪除真讓人不舒服 111.243.216.99 01/13 10:47
A: 請看第一篇文章的 A1,
另外補註,1/9 晚上下班後回來開始處理板務到剛剛,
被我丟水球提醒「勞基39 春節是否休假」的人絕對超過 50 人,
大家可以看一下效果如何。:)
推 love24202:講真的 板上一堆都沒照規定來PO 111.243.216.99 01/13 10:55
→ love24202:隨便找都有 原PO的資訊有到讓人都不董? 111.243.216.99 01/13 10:56
→ love24202:我剛剛隨便收尋一下東部 就有沒照格式的 111.243.216.99 01/13 10:57
→ love24202:只能說 規定是死的 原PO真倒楣被抓 111.243.216.99 01/13 10:58
A: 板主如果有眼花漏抓,非常歡迎到 part-timeBM 依格式檢舉,
或者你要寄信給任一位板主檢舉也行,
雖然我覺得自己只是個機器人,但事實上我不是,
有違規文章不用客氣,檢舉就對了。
→ psl7634:少註明東西 又是應景新規 砍文通知改善較 220.133.134.93 01/13 12:26
→ psl7634:為適當 220.133.134.93 01/13 12:26
→ psl7634:免費空間別人發表言論別插嘴很難嗎? 220.133.134.93 01/13 12:27
→ psl7634:無意義的規定和懲罰只讓要找寒假工讀的人 220.133.134.93 01/13 12:28
→ psl7634:很難快點找到和適合的工作 220.133.134.93 01/13 12:29
A: 針對此次春節薪資加倍需註明之置底罰責,
最開始是從 1/2 的公告文提醒:
● 298 m 4 1/02 weedyc □ [公告] 基本薪資、超時薪資、假日工作薪資
┌─────────────────────────────────────┐
│ 文章代碼(AID): #1D7vB9UD (part-time) [ptt.cc] [公告] 基本薪資、超時薪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93914825.A.78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02 Ptt幣 │
└─────────────────────────────────────┘
最近會遇到的假日是春節,請各位雇主不要忘記要「加倍薪資」,
若非直接填寫加倍後的薪資,則請註明加倍發放,否則視為違法劣退。:)
我那時候的用意是看到很多「針對春節期間加徵人手幫忙」的雇主,
所以僅針對短期春節(寒假)徵人未註明加倍薪資開罰,
未寫明起訖日期之雇主,一律視為長期徵人,
基於本板所有徵才文均需符合現行法規之大前提下,未開罰。
但是情況因時變化後,有使用者認為不論長短期,
只要沒註明春節期間薪資加倍發放,均有違反法規之疑慮,
剛好當時我因病請假,因此板務由 smart1988 板主全權處理,
爾後在 1/7 出現第二篇春節薪資加倍發放之公告文:
● 304 m 2 1/07 smart1988 □ [公告] 再度提醒年節薪資
┌─────────────────────────────────────┐
│ 文章代碼(AID): #1D9YX_LJ (part-time) [ptt.cc] [公告] 再度提醒年節薪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94346367.A.55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9 Ptt幣 │
└─────────────────────────────────────┘
2011年的農曆新年期間工資需加倍發放
橫跨的日期有除夕(2/2)、大年初一(2/3)至初三(2/5)
所有文章凡是標示出的日期橫跨這四天者
一律需註明有無加倍發放薪資
沒註明者一律按照「不合法」劣退
若是這四天放假沒上班者,亦需於文內註明
否則一律視為需要上班進而劣退
病假結束回來處理板務後又隔幾天,使用者於 part-timeBM 板提出建議,
希望不要只在板標、置底提醒,也能於發文範本內做註明:
┌─────────────────────────────────────┐
│ 文章代碼(AID): #1DATkK3y (part-timeBM) [ptt.cc] [建議] 關於過年雙倍薪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BM/M.1294588820.A.0F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 Ptt幣 │
└─────────────────────────────────────┘
● 134 s 6 1/10 HScarpetta □ [建議] 關於過年雙倍薪資的問題
這一連串前後改變下來,目的是要說明:
提醒很多次,但是不知道該法規的雇主還是有,
就好比被「勞基30+24,無註超時薪資」劣退的使用者,
來信質疑「我超時也照付薪水有錯嗎?」是一樣的,
「我過年也照付薪水有錯嗎?」的情況不是沒有。
這條法規不是新的,但可能很多使用者及雇主都不知道或一時忘記,
因應現況頒布臨時置底公告並加劣退罰則,這是板主群的決議,
如果有使用者認為該罰則太重,可立即向板主群反應,
但是從結果來看,part-time 板的生態很明顯:
板主只要沒砍到我,我管板主發什麼新規定或置底什麼新公告,
被砍了被劣了再來道歉、求情,希望給予緩衝期。
對於緩衝期,要給幾天?
在這幾天裡面違法(板規)的就不處份,
刪文提醒?怎麼提醒法?丟水球加寄信?
這是一個議題,而且是很好的題目,
以往本板公告頒佈均無緩衝期之設置,
如果使用者對於公告無緩衝期這件事有建議,
一樣,非常歡迎到 part-timeBM 提出。
如果有需要提出投票交付板眾表決,也未嘗不可,
板主群從來沒有限制這些。
最後,無意義的規定和懲罰,
雖然我沒辦法給出一個具體數字,
但是因為被劣退才去問清楚「春節是否上班」及「春節薪資如何」的人,
還,是,有。
對於守法雇主但卻因為沒看到板標、置底、範本提醒而被劣退,
我只能說很抱歉,BBS 不是事實審,板主也不是神,
因為過去有很多「沒有註明就硬拗」的情況,
所以讓現在的 part-time 板必須多要求雇主加註很多說明,
這一點麻煩,在此也一併請各位雇主多擔待。
→ psl7634:t 原po是漏不是惡意 刪文怎沒影響力? 220.133.134.93 01/13 14:07
→ psl7634:大S 罰責本該有輕重 否則是罰PT 220.133.134.93 01/13 14:09
→ psl7634:大S 從未有人被騙怪版主管理不當 別造句 220.133.134.93 01/13 14:10
→ psl7634:狂砍文PT找不到工作不是懲罰PT? 220.133.134.93 01/13 14:12
A: 刪文的影響力有或沒有,光看板規三被刪幾次還是有人累犯就知道。
不可否認劣退對使用者的影響很重大,這點最近 PTT 全站板主討論板也正討論中,
我也不否認很多罰則選擇「直接劣退」而非「累犯劣退」是因為人力因素考量,
前述提過,後者的提醒效率和效果都太差,現階段板主群真的沒辦法做改變。
但我個人願意在此說明,基於 PTT 水桶無上限之新系統,
把一部分罰則改為水桶制是可以改變的方向,
但這必須要綜合考量整個板的運作情況和實務操作可行性,
我有這個想法,還沒與 smart1988 討論過,未來可能會有相關板務討論。
=================================== 最後 =====================================
● 1 m16 9/05 weedyc R: [公告] 有意當板主的請公開發表政見
┌─────────────────────────────────────┐
│ 文章代碼(AID): #1CWdndy- (part-time) [ptt.cc] Re: [公告] 有意當板主的請?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rt-time/M.1283619943.A.F3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01 Ptt幣 │
└─────────────────────────────────────┘
自這篇競選文後,我對 part-time 板板主一職的想法還是沒變過,
這裡就是給大家一個媒合的管道,板主責任是儘可能過濾掉劣質徵才文,
或者往積極的角度去想–創造優質徵才文發文的空間。
部分使用者在質疑「反正雇主不合法規使用者自行提出訴訟或告訴即可」時,
我的想法是若能藉由「本板要求」讓更多雇主及使用者知道法律上的勞資界限和空間,
這未嘗不是一種教育,或者說是傳播這類重要法律訊息的手段之一。
對於 2010 年 8 月底的性別歧視風波,雖然事情嚴重性很高(罰款很高),
但對於本板的雇主和使用者之後的影響,我認為是利大於弊,
因為很多使用者從這次事件中了解到現實法規的重要性,
也讓很多使用者對勞資相關法規有更多、更深入的了解。
這真的是好的。
而身為 part-time 板的板主,我把自己定位成機器人,
不和任何一個板友套近、也不因人廢言,
有劣錯的部分,不管板友有無申訴,有錯就去撤銷,
也不會因為哪位板友支持/反對板主群,我就特別作為,
所以請各位放心,申訴過我的人我不會放在心上,
不管在 part-timeBM 或 L_LifeJob 申訴,都是使用者的權利(力),
這點也藉此讓各位本板使用者知悉。
板主的作用就僅僅是在於讓 part-time 板運作正常,於我如此而已。
再次重申,對板務運作的建議或批評,如果是對 part-time 運作有必要的,
非常歡迎到 part-timeBM 提出,板主群會儘可能回覆或給予相關回應。
本文會同步轉錄至 part-time 主板,使用者若有後續討論需求,請至 part-timeBM 板。
weedyc @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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