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急徵法律系畢業或法律社團高年級生~台北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3/14周四今天下午1點半近新北市捷運站、之後平日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是
是否供餐:視情況態度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上班日薪資:時薪150~400<視經驗條件面議>
國定假日薪資:依規定
加班費:依規定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現領或周領皆可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新北市永安捷運站附近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車禍被撞受傷一起上調解委員會幫忙紀錄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統一編號:無
公司負責人:個人徵求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請由縣+市+區名填起)
公司電話:(請詳填含區碼巿話)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中文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0983338819葉杰 email履歷經歷照片及證照至yisifu@hotmail.com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2
補充事宜 初次最好帶法律系學生證或畢業證書或相關證書經歷證明
◎其他:
→請務必直接給手機連絡
◎通知:
→手機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3/14中午或再約之後時間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9 元。
→無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6/14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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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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