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般] 已徵到,謝謝~已回收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11)時間12年前 (2013/12/13 20:17), 編輯推噓-1(1218)
留言2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09:00-17:30 午休1hr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約2-4個月,週休二日,周末可彈性上班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休息不計薪,不供餐 《工作待遇》  平常日薪資:120/hr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12/25-行憲紀念日)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薪資發放日:每月5號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新北市中和區,近捷運景安站和南勢角站 工作內容︰網拍產品上架,產品圖片編輯(使用photoimpact) 《事業登記資料》 統一編號:31711321 單位名稱:恆昇發行 單位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興街237巷2號3樓 《聯絡資訊》   聯絡人姓氏︰李小姐 Email/電話︰mymart35@gmail.com / 0932-067728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是 ◎《其他資訊》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話回覆 聯絡方式:請勿直接回站內信,請寄E-mail或電話聯繫李小姐 其他:須熟悉基本電腦及網路操作,細心, 希望一週可上班5天(只是希望工作能盡快完成,非硬性規定,可商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252.78

12/13 21:02, , 1F
假PT真約聘 連22K都沒
12/13 21:02, 1F

12/13 21:43, , 2F
看到這種工作都很想笑
12/13 21:43, 2F

12/13 23:41, , 3F
??不是短期就發在這裡嗎??
12/13 23:41, 3F

12/13 23:41, , 4F
因為只有2-4個月,請教應如何徵人??
12/13 23:41, 4F

12/13 23:42, , 5F
我看了好幾次版規了,版規不也是這樣寫
12/13 23:42, 5F

12/13 23:55, , 6F
在板上也看到很多人發了類似的文..
12/13 23:55, 6F

12/13 23:56, , 7F
短期也無法在正職那徵人..也許工作的條件
12/13 23:56, 7F

12/13 23:56, , 8F
並不符合樓上二位需求 但是也許有人會需
12/13 23:56, 8F

12/13 23:57, , 9F
要短期的工作呀..為何這麼不尊重人?
12/13 23:57, 9F

12/14 00:00, , 10F
依據置底,半年以上屬約聘,是我誤解嗎?
12/14 00:00, 10F

12/14 00:01, , 11F
還是可否請教約聘的定義? 如果真是我弄
12/14 00:01, 11F

12/14 00:02, , 12F
錯了,那真的很抱歉,我會刪除文章的~
12/14 00:02, 12F

12/14 01:04, , 13F
對Part-Time定義不同 其實也沒明確定義範圍
12/14 01:04, 13F

12/14 01:08, , 14F
應說是對"合理"的定義不同吧..之前每年都徵的
12/14 01:08, 14F

12/14 01:09, , 15F
對很多人來說 整月整天 領時薪不如去做正職
12/14 01:09, 15F

12/14 01:09, , 16F
臉皮厚一點 做四個月正職 然後藉口離職
12/14 01:09, 16F

12/14 01:10, , 17F
的到人的..
12/14 01:10, 17F

12/14 01:10, , 18F
跟時薪120比 四個月下來 錢就差很多
12/14 01:10, 18F

12/14 01:12, , 19F
只能說的確是有人有短期需求..如果不滿意
12/14 01:12, 19F

12/14 01:13, , 20F
別應徵就好,為何要妨礙別人徵人呢?
12/14 01:13, 20F

12/14 05:41, , 21F
並不覺得上面留言有妨礙到徵人
12/14 05:41, 21F
※ 編輯: greatime 來自: 123.192.70.121 (12/18 07:17)
文章代碼(AID): #1IglhBcX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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