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已回收
在上個月底到這個月初
在打工的外商公司遇到一個問題
主管給了我5000多份的顧客意見調查
要做市場調查的整理
要一份一份的去key in到他給我的excel的表格
不過因為時間太短
因此公司要我自己找人然後再發薪資給我
結果月底結算錢下來了
當初跟我們談的時候薪水都不一樣!!!
原本一開始的時候說是以張計費
後來我有反應過以張計費的方式
算起來整天的工作量超過遠低於時薪115元
主管的助理口頭答應會給我5人份5天的薪資
總total是 5*120*5*9=27000
結果後來我把所有的資料打完還回公司
然後上禮拜五被告知說我們打的資料錯誤的全部不發薪水!!!
而且還回復到以張計費的方式!
最後實拿到的錢竟然只有5530
因為口頭答應的調薪我想說就認了
但是!這個實在太過分了
畢竟如果以張計費一張算我3.6來說
我總共要拿到的金額是5111*3.6 =18399.6元
重點是主管把他請人重新對過的excel表格還給我
我發現!根本就是認定上的落差
最明顯的就是基本資料的英文字母 c e v u w Q O P D h n
數字的1跟7人手寫的每個人看起來當然會不一樣啊!
甚至還有這種問卷上面寫(02)XXXX-XXXX
然後我們打02-XXXXXXXX
連這種都算我們打錯
不然就是信箱的隨便舉例yo_yo@yaoo.com.tw 打 yo-yo@yahoo.com.tw
這誰會知道手寫的底線是在中間還是在下面!
結果錯的都是這種然後全部都不給薪水
想請問一下
這樣的話我該如何去追討這些拿不到的薪水!
因為這是我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至於調薪的部分口頭上的答應
我覺得是我自己的疏忽如果沒辦法討我也只能自己理虧了
但是如果有辦法證明的話是不是也能一併討回我該拿的
請大家給我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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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9.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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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在於這種手寫的資料然後key in上去
本來就沒有一定誰對誰錯啊
那個-跟_就剛好寫在不上不下的位置
而且當初我們的協定就沒有打錯的不予支薪啊
如果連這種莫名其妙根本也沒辦法認定誰一定對誰一定錯
然後全部都算我們打錯的
這也太惡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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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碼這個只是表示方式不一樣
而且他給我的資料上面根本沒有限定要怎麼打
(02)XXXX-XXXX 我打02-XXXX-XXXX這樣算我打錯根本就是故意坑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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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很不能接受的啊
我交差了之後找別人對我打的資料
然後說錯的都不支薪了
這根本就是誰先做誰就倒楣啊
※ 編輯: boris0114 來自: 140.129.41.84 (01/2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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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碼子事啊
區碼這種表示方法有人本來就打括號有人就是打一槓
他又沒有給我統一格式最好是這樣算錯啦
我又沒有把電話打成中文的一二三
※ 編輯: boris0114 來自: 140.129.41.84 (01/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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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不想跟你辯了吧
整份資料裡面本來就沒有交代說統一格式
我全部都用同一種表達方式
難道這樣就會造成資料上的錯嗎
就像是他的問卷上面寫的範例寫說住址例如(台北市信義區)
結果填問卷的人只寫了信義區
我們看到電話是02把他補成台北市信義區
結果這種也都被認定成我們打錯
你說這又是怎麼說~擺明了就是在凹人啊
※ 編輯: boris0114 來自: 140.129.41.84 (01/26 17:3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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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這的確是我的疏忽
因為我的打工都是跟助理在做接洽的
今年主管換人了才會衍生出這些問題
以前這種雞毛蒜皮不影響資料正確性的
根本就不會不支薪
所以我才會希望能夠至少把我該拿到的拿回來
畢竟我又不是沒有做事
※ 編輯: boris0114 來自: 140.129.41.84 (01/26 17:3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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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懶得跟你辯了
反正我跟你辯贏了也沒有意義而且也模糊焦點了
我只想知道我要怎麼處理這個狀況
※ 編輯: boris0114 來自: 140.129.41.84 (01/26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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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知道我有我自己沒做好的地方
不過我舉例那個是我沒打完整
我們會補上完整的資料只有像是
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這種我們很確定的才會補上
不確定我們也就不會特別去雞婆
謝謝你 我會盡力討回來的
※ 編輯: boris0114 來自: 140.129.41.84 (01/26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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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出的看法我又沒有不尊重
問題是我就一直強調了
本來就沒有一定格式的東西對錯本來就難以認定了
但是到後來你看看推文
整個就是一直被指責我都一定是錯的我雞婆
我又不是來認定誰對誰錯
我只想知道我該怎麼處理這些事情
或許我的用字遣詞上沒有辦法那麼清楚
但是我真的很討厭這樣被指著鼻子說就是你的錯
況且這牽涉到錢的問題~我一定得要拿到應有的報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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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我就是當初沒有做好自保的工作
因為我太相信公司了
也是因為我已經習慣了以前的做事情模式
所以我就沒有特別再去確認新的主管的做事態度
但是現在事情發生了
我也只能做補救了
※ 編輯: boris0114 來自: 140.129.41.84 (01/26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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