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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牛奶)時間9年前 (2015/05/11 22:2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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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 一個月100~125/hr 一星期排5~6天 5:30~10:30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否 是否供餐:否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上班日薪資: 時薪125/hr 如果會貼膜時薪140/hr 如果會包膜時薪160/hr (可談抽成)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隔月5號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南機場夜市 中華路二段309巷6號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手機殼周邊商品銷售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統一編號: 公司負責人:陳碧蘭 公司名稱:優質企業社 公司地址:中華路二段309巷6號 公司網址: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中文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賴小姐 Line ID Milk2212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人 補充事宜 ◎其他: →活潑、開朗、不怕生、熱情 ◎通知: →電話告知 ◎面試時間: 需實習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需實習、時薪115/hr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至找到人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87.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31354060.A.8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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