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個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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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必填項目,缺項應保留空項目名稱,灰色文字得刪除之,各項均不得為「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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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間》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工作日期:8/27後
排班方式:每週2~3天
每日工作時間:下午4:00~6:00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40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前開標準)
(總時數未滿1小時之工資應以1小時計算之、星期六日不等於國定假日)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填寫「平常日工資」與「工資發放日」二項)
平常日工資:時薪150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應填寫完整地址至戶政最小單位,不得為相對位置,僅外包承攬制得留空)
(工作地點為私人住宅者,得僅填縣市名與鄉鎮市區名。)
(勞務內容應確實填寫,不得含糊)
工作地點︰天母地區
勞務內容︰陪一位6歲男生到天母運動公園或其他可運動地點作運動。運動內容可再詳談
。下午4:00先到安親班接小男生到公園運動,結束後再帶小男生回家。距離都步行可到
達。
★《聯絡資訊》
(正確姓氏稱謂範例如下:)
(張三、張先生、張小姐、張老師、張教授、張醫師、張律師、張經理)
(Chang, San、San Chang、Mr. Chang、Ms. Chang、Dr. Chang、Prof. Chang)
(聯絡人不得為假名、聯絡方式不得僅有通訊軟體或社群網站之帳號)
聯絡人姓氏稱謂︰林媽媽
聯絡方式︰電子郵件方式
是否回覆報名者:只回錄取者
◎《其他資訊》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需求人數:1人
通知方式: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絡
面試時間:代議
受訓時間:無
截止時間:徵到為止
有興趣者請email 履歷至林媽媽funfishlin@yahoo.com.tw
想尋找熱愛陪小朋友運動的大學生,因此台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運保系學生及台北護理健
康大學運保系學生為佳。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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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00:1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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