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二劣退處分替代方案

看板part-time (打工)作者 (阿賢)時間13年前 (2012/06/05 00: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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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經檢舉有部分文章因距今超過一個月以上並違反板規二刪內文, 但因系統有超過七天無法劣退的限制,故改以水桶處份。 凡於本板一篇超過劣退七天限制之違規文章,將改以水桶2個月也就是60天 處分(ex:1篇=60天、2篇=120天...)。 FECer @ part-tim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40.165
文章代碼(AID): #1FpDtF_p (par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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