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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小心] 新竹市振興路772巷2號4樓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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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約期限已過 ^^^^^^^^^^^^^^^^^^^^^^^^^^^^^^以上這段文字小的認為...觀念不太對的,. 既然租約到期之前並未宣告、到期之後又
(還有147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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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號是打契約的日期,而那本契約九月就到期,所以十月是無效的,(這句是房東自己說的)再者他收租金的日期是押9/15~10/14,要我十號就搬走,是他們不合理吧. 打掃乾靜也有個限度吧,連浴室也要刷,客廳的地板也是要用刷的,這不過份嗎. 會報警是因為,當初他乾媽說全權由他負責,後來又推說什麼,他不是我房
(還有16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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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 他只要跟你有口頭承諾說可以住 那錯不在你. 但 ~屋主當然可以不跟你續約. 所以 你租金交了 他也接受 那在10日前. 你不用搬 沒錯. 租約到十號 代表你十一號前要把所有東西歸位 回復. 房東給你多餘時間遷出 是人情 。不給 是道理. 要你在10日把所有東西 理在他那. 請不要把別人對你好
(還有17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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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2005年九月時搬進去的,那個房東剛簽約時都還很好. ,可是後來在我租約到期時,因為他忘了我的租約己經到期,所. 以沒有繼續跟我簽約就收了房租,後來他就打電話來問我說要不. 要繼續簽約,我因為要回南部的關係,所以就跟房東談好說,我. 不簽約,可是在要搬走的前一、二個月會事先通知她,她也答應.
(還有58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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