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求救....Orz有關提前解約押金問題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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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ywaitforyou (慢慢來)時間18年前 (2008/01/26 01:3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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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這個標題問一下.... 如果契約上是這樣寫著:.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移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 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店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因為我已經將半年的房租繳給房東了,而且房東人很好沒給我收押金. 那我如果要搬是不是可以將預繳的房租

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etrucci99 (拉拉拉)時間18年前 (2008/01/25 18: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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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之前在萬芳社區租屋. 有簽約一年. 後來因為家裡叫她搬回家住. 所以只住了四個月就沒繼續租了.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 可以拿押金回來麻??. (押金總共兩個月22000). 我朋友跟我說房東應該還我們ㄧ個月押金. 可是我不知道要怎麼跟房東說才能拿回一個月押金. 比如法律規定什麼的?. 還是說歸還一
(還有9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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