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合約] 請問租約中以下的情形通常怎麼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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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ttguaphen (ptt)時間16年前 (2010/02/09 00: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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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點謝謝網友意見. 果然在還沒簽合約時都比較好說話(對方如果滿想租給你的話)... 我們最近簽約了. 但是我們的租金在一切條件都很好的情況下是不便宜. 所以提前解約的部分我們有加註提前"兩個月"通知房東即可(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kuno (咖啡紅茶裡沒咖啡)時間16年前 (2010/02/06 18: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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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當初我和我的房東簽訂的一條. ---------------------------------------------------------------------. 乙方得提前終止本約,但應於壹個月前通知甲方,. 並應另行給付甲方相當於( )個月之租金金額。. 如甲方擬提前收回房屋,應於壹
(還有15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ttguaphen (ptt)時間16年前 (2010/02/05 2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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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跟新房東即將簽約. 我想請教一般情形就是假設我們在租約到期之前就要搬遷. 一般來說要前幾個月告知房東?. 若是簽好一年或兩年的約. 結果房東要臨時要收回房子. 這對我們臨時要找房子也很困難. 所以這個部分對房客的保障又是在租約上怎麼訂定的呢?. 所以我想針對保障我們也保障房東的兩個角度都簽好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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