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合約] 合約到期 重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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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sujitoe (佐玖耶)時間14年前 (2011/08/02 11:0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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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簽約到甚麼時候沒有提早退租就不算毀約. 租期到了 就離開是很自然的事情. 再來. 通常合約都是雙方各持一份. 你說房東收回去簽名. 然後多加了一條上去. 假如任何一方在合約上多加條款. 是必須經由雙方同意. 並且雙方都在增加的條款上簽名. 否則就會造成偽造文書. 希望有幫到你. --. 租屋
(還有27個字)

推噓1(1推 0噓 3→)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hyago (Hey 給我一分鐘的快樂吧)時間14年前 (2011/08/02 04:1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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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如果在重新簽約時. (我想追加他對居住環境的安靜管理...但怕他只口頭上講講 所以想定在契約內). 如果對他對新增簽約內容如果不同意. 然後我也不續租了. 這樣會違反"舊契約"內. 約滿前兩個月是否續租 若未續租 視為續約 否則扣押金. 這一條嗎?. 唉~當初他統一收回去簽名.... 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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