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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得](小心/成大)台南東區裕豐街115巷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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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講的第八點. 8. 先付訂金才能看合約,才告訴你電費6.5元、每天帶人回來要多付40元,. 不然就罰100元的條款,原本帶看時說傢俱、電器壞掉會修繕,. 結果合約裡寫房客自己負責,然後不簽約又不行,因為訂金5000元會被沒收,. 這種手法已經騙了上百個人了吧. 在消費者保護法裡面有明訂契約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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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法院認定訴說夢境也有責任嗎?. 違建也可以出租、而且通常CP值甚高. 上法院是正確做法. 不要簽阿. 告阿,老人家剩沒多少時光了,就滿足他的願望吧. 告阿,警察不管民事的,不要累壞了警察杯杯. 不答應就不要簽阿,這沒啥. 光是盯著房客有沒有多帶人回來的成本都不止這個錢了 XD. 合約有看清楚很
(還有69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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