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合約] 續約一定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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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spmark (這就是幸運)時間6年前 (2019/07/26 13: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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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租賃,兩周以上都可以,隨便你們制定. 雙方同意即可. 你是想要表達什麼?. 七月初之後房東沒有再跟你續約、你還有繼續繳房租、所以變成不定期租約. 這樣嗎?. 續約就是一個新的契約,新的起迄時間,提前解約就是違約,看契約罰則怎麼寫. 如果租金有付、卻提早搬走,那沒關係喔,付錢不住是你的權力. 是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LaMiuka (本之)時間6年前 (2019/07/26 11: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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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板上各位大大,我目前的租房合約只到今年6月初。然後其實我一直有在找新的地方但一直沒找到房子。當時約滿時有跟房東說不會續租一年,但是會延一個月繼續找房當時房東同意。結果一直沒找到房子…所以就一直住到現在要七月底,房租都有繼續付。現在房東說問了仲介續租一定要三個月,但我其實還是繼續找房子中,並不想
(還有9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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