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不愉快的撤案...後續我該怎麼辦? 我是原PO

看板soho (在家工作SOHO)作者 (打婕)時間17年前 (2008/12/22 19:54),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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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原PO! 這篇文章我同時有在新竹版及SOHO版發文, 沒想到兩邊都引起廣大的回應! 好多鼓勵我...幫助我..的人... 不管是水球,站內信,無名留言... 我非常感動於PTT的溫暖Q////Q 才知道..有好多人也有相同吃虧經驗, 而且,大家都非常不削於這種人!! 關於很多人想知道店家的資訊, 我想,我只能說店面是位於: (((新竹市郵政總局對面))) 賣什麼,店名,我想我不便多說什麼XDD 看了大家的回覆及相關資訊, 我想, 這件事情我的確有我的疏忽, 所以我也願意把這件事情當作一個花時間精力得到的"經驗", 往後我也不想再跟這位老闆有什麼合作了= = 但是,關於這件事情, 我還是希望自己的設計沒拿到錢就算了, 也不要白白被那位老闆使用, 基於我還在就學, 沒有多餘的時間,金錢去跟那種人浪費... 目前我是引用版友Krenz的意見回覆那位老闆MAIL! (在此非常非常感謝Krenz大>////<) 內容如下: 您好 關於您所說夾檔一以外部份是由您構思 我能接受 您之後要以同樣的概念、想法去委託他人製作,我是沒有問題的 我要求的部分僅有請您在日後的設計上不要參考我所繪製的造型 想法是您提的沒錯,但造型的設計是我 就算概念相同,但不同的設計者做出來的東西還是會有差異 對於此點我保留法律追溯權 我尊重您的選擇,希望您也尊重我的設計 以上 希望這封郵件能喚醒老闆的良心, 存證信函我也可能會考慮寄發, 但是法律這方面我實在是沒經驗, 浪費了眾多版友的專業知識>< 我想我會先好好了解一下相關知識再說... 要不然總是怕怕的~"~ 後續的發展一有消息我會在PO上來讓大家看看, 到時候有什麼問題還要多多麻煩大家了>< 在此非常謝謝PTT鄉民的熱情與正義感!! 原PO再此深深一鞠躬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9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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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可以證明「你已經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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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動作,比你直接用email在法庭上更有效力,而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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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發存證信函不貴,也有Word檔可以直接用。一定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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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時間發一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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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Jt_zBX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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