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提供一間我打算要告的公司請大家不要上當了

看板soho (在家工作SOHO)作者時間16年前 (2009/08/13 13:36), 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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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特約文字+攝影,這間公司6/5發一篇稿叫我寫,6/8交, 字數大約2500字,不用圖,題目是整理六大北市夜景。 我請他們給我看圖我比較好寫,他們的回答是 「網路上那麼多文章,參考一下別人的就好了,不用給你看圖吧。」 後來交稿之後,字元數不含空白總共是2548,說我文筆很好,希望多跟我合作。 接著發我一個6/11的水上樂園媒體團, 這間水上樂園暑期特惠到8/31,包含水、陸行程,囊括嘉義和雲林, 回來也是隔沒幾天我就交稿,負責人有回信, 叫我把主辦單位的行程和價錢寫出來, 因為我原本怕有打廣告嫌疑而沒寫,他說要寫詳細,我就改寫了。 結果7/5問稿費時,A、B、C三個跟我聯絡的人開始互踢皮球, 由於這間公司是由觀光協會介紹,加上有長輩友人的關係, 而且從頭到尾都是電話+MSN聯絡,所以沒有簽約, 可見就算對方看起來多麼值得信任,沒有簽約就是我的失誤,請大家引以為誡。 中間我用msn、email問稿費,對方都不理不睬, 一直到7/14,A終於回答我說第二篇水上樂園的稿子有事去找B。 結果B說:水上樂園的什麼文我不知內容ㄝ(還打注音...) 我說:A說你是責編,還是要我再寄一次給你呢?已經一個月了, 是6/11 XX公司的團。 B :我沒收到也沒看到照片 我:我現在再寄一次給妳。 寄完之後我想,現在總可以談一下稿費的事了吧... 我:那稿費要怎麼發呢? B :你是寫+拍攝一個字1.2元 我:拍攝另計 B :寫+拍攝 我:照片費用另計 B :我要了解一下 我:可以盡快嗎 我已經問很久了 B :還有這邊文章預計9月上刊 我:謝謝 B :9月已經不是夏天,季節描述要修改 我:妳是指第二篇水上樂園嗎? B :剛剛給我的只有一篇ㄚ (注音是原文請見諒) 我:我寫兩篇了 B :哪2篇可以說明嗎 我:夏夜賞景 B :這是上一期的 那已經出刊 接下來就說錢已經發下來了,在A那裡,叫我找A要, 但實際上是A叫我來找B要稿費的... 而且A在6/8告訴我他們公司規訂價錢時是這樣說的 A :若你有拍 一個字1.2 拍攝照片我們選上買斷版權一張100 如果是純粹整理稿一個字1 B又重新叫我找A要稿費,我已經很不高興了,但我還是盡量有禮貌的再問A, 我:B說我前一篇已經出刊了,稿費可以問你。 A :恩你寫夜景是嗎 沒去採訪拍照的話稿費為每字1元] 水上樂園那篇是1.2元因為有拍照 我:你之前跟我說整理稿件是一字一元, 但夏夜這篇不是整理稿件,是全部我寫的。 A :恩抱歉 那時訊息有點亂 我們是以需不需採訪為主 而且那篇B有修一些 我心想,算了,只差0.2,我主要也是看在這是政府官方刊物, 累積作品比較好用,並不是在意那一點點錢,於是就沒繼續爭這一點。 我:請問需要我提供匯款帳號嗎? A :恩 要 請寄給B 我:你之前說直接向發案人聯絡,但你才是發案人。 A :恩好我來問 我:請問...有一個訂好的制度嗎? 因為還沒買版權就先刊登好像怪怪的 結果對方就不回應,直接打電話來罵我了... 說當初就是要刊登才找妳寫這有什麼不對嗎.....之類 說他們公司經營這麼多年從不跟特約簽文字約, 頂多是買照片版權。 最後在我的要求之下答應和我補簽合約,這中間我一催再摧, 終於在上週說合約擬出來了,然後第一篇的稿費是今天下來, 我今天去領竟然只有1946,跟我交超過2500的字數未免也差太多, 不過我也沒提,想說算了,二篇領到就好, 「聽說」以前很多特約也是怕事情鬧大以後名聲不好而自認倒楣... 結果跟我說第二篇一字1.2元要改成一字1元, 而且因為內文有阿里山所以刊登時間遙遙無期,(現在阿里山已經不能觀光) 要是到時候有用的話,刊登出來隔月就會發稿費, 至於照片他現在不想用我拍的了。 B自顧自講完,丟下一句我很忙然後轉身就走。 我就跟A說,既然這樣那乾脆第二篇就不要跟我買版權好了,乾脆別登了, 也不用付錢給我。 A一聽,眼睛都亮了,一直說好。 我接著說: 這樣我還可以用在別的刊物上, 當時同行的媒體團有別間很想用我寫的東西。 A :我們公司發給你的,你可以拿去給別人用嗎? 我說:你們不是不要用不要買版權了嗎? A:...哦好吧。 總之,第一篇稿子他們違反著作權法,沒經過我授權就刊登出來, 稿費8/13才發,而且少很多。 第二篇拖到現在結果說不用, 原因有好多: 1.我寫的是暑期活動,但他們9月才要發所以7/14叫我改寫,我當天就改寫交稿。 2.中間一個月完全沒問題,今天才說我改寫得還是很夏天。 3.因為行程有阿里山所以9月也不刊。 我說:當初就是發暑期的團,活動只到8/31,本來就應該要寫夏季。 B :這不關我的事。 後來在同行間向多位編輯打聽, 原來這間公司的名聲一直都是這樣, 是我起先太不注意了。 但是MSN對話紀錄、信件往來我全都有保存, 有人建議我直接打電話跟觀光局說這件事, 他們明年再標案就會標不到, 而他們是靠觀光局吃飯的,接到觀光局電話就會馬上付稿費給我, 但我不在乎那幾千元,我要公開這間公司以免還有人像我一樣被坑。 我現在也還在想要怎麼做,應該會先找律師詢問打贏官司的機率, 如果版友有認識相關專業的律師請介紹給我,謝謝。 這間公司位於台北市復興北路與長安東路口, 請大家要接他們的案子前一定要先簽約, 並注意看合約書的內容。 -- http://www.wretch.cc/blog/gieo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10.194

08/13 13:44, , 1F
感謝!!!!!
08/13 13:44, 1F

08/13 14:05, , 2F
太屌了!!!祝你成功!!不能讓這種爛公司繼續生存下去
08/13 14:05, 2F

08/13 14:38, , 3F
有名字嗎 諧音也可
08/13 14:38, 3F

08/13 16:05, , 4F
金百利團長耶 推一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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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40, , 5F
告他,這種濫公司,名子呢,公佈名子不犯法 諧音就好
08/13 17:40, 5F

08/14 11:33, , 6F
政府標案不會因為公司跟SOHO有糾紛就標不到案子
08/14 11:33, 6F

08/14 11:34, , 7F
不良廠商認定非常嚴格......
08/14 11:34, 7F

08/14 11:36, , 8F
但是如果他的違法紀錄夠多可能就會......告死他吧
08/14 11:36, 8F

08/16 04:43, , 9F
加油~~~不要讓爛公司繼續危害社會...
08/16 04:43, 9F

08/17 13:57, , 10F
我被騙著簽了一個對我很不利的合約 唉
08/17 13:57, 10F

08/28 22:56, , 11F
原PO又有後續?
08/28 22:56, 11F
文章代碼(AID): #1AWwPalm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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