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案主不跟我聯絡

看板soho (在家工作SOHO)作者 (蘇大頭)時間10年前 (2016/04/10 16:0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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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交件. 原因 : 反正你跟他有先敲好日期跟金額,以後有違反的一方,有mail存證. 而且你做好了,你放在身上也沒用.(你不給他,他不甩你還可能怪你,何必~) 2.留下聯絡記錄或語音告知. 原因 : 反正以後有訴訟,都要替自己爭取有利證據. 例 : 信件、語音信箱等等. 盡人事聽天命~ ※ 引述《hsiaoxeta (Eunice)》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近日接了一份ppt製作的案件, : 剛開始與案主以MAIL方式協議交件日期及交易金額,雙方均同意 : 但前一週我與案主聯繫時 : 他並沒有回我Mail : 打電話到公司剛好也不在 : 可是交件日期快到了 : 我已經把他所有聯繫方式都試過了 : 我後續該怎麼辦? : 我還應該交件嗎? : 我個人想比較多 : 後續可能延伸為 : 1.我交件後,但案主仍不出現,且不按時交付款項,引發訴訟的問題 : 2.我不交件,但案主卻出現了,卻以本人未按時交件為由,要求給付致其損害之賠償,引 : 發訴訟的問題 : 3.雙方皆正常給付/雙方皆不聯絡 : 抱歉,我想比較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00.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460275696.A.032.html

04/10 18:46, , 1F
好~總之還是做了會對自己比較有利~謝謝你~
04/10 18:46, 1F
文章代碼(AID): #1N2Wdm0o (so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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